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骗术揭秘 - 世纪光华隐瞒重大诉讼

世纪光华隐瞒重大诉讼


     2月1日,本报曾以《世纪光华缘何不吱声》为题,对世纪光华违反国资委有关规定迟迟不披露控股股东整体产权转让一事进行了报道。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世纪光华还违反深交所有关规定隐瞒了一起重大诉讼。
    
     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似乎成了世纪光华的家常便饭。
    
    
    
     违反上市规则
    
     2004年10月29日,世纪光华将四川华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华天集团向世纪光华偿还5037.61万元债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一节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及时披露。
    
     世纪光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680.96万元,其10%为1968万元。世纪光华起诉华天集团的标的为5037.61万元,远远超过了深交所重大诉讼的强制披露标准。
    
     世纪光华认为,公司与华天集团是于1996年分立而成立的公司。自分立后,世纪光华、华天集团在历年的经营活动中存在着互负债权债务的经济关系。自2000年起,双方为核准核实双方及控股子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和金额,分别于2000年12月31日、2001年1月16日、3月14日、5月16日、7月30日及12月28日签署了相关协议。
    
     世纪光华诉状称,华天集团欠世纪光华债务额为5037.61万元。2003年8月15日,世纪光华向华天集团发出该等金额的《催款函》,但华天集团一直未履行偿债义务。近期,世纪光华发现,华天集团偿债能力和主动性在发生不良变化,且有转移资产、抽逃利益的嫌疑,为维护权益遂提起诉讼。
    
     遭遇反诉
    
     不料,世纪光华的诉求尚未实现却换来了华天集团的反诉。
    
     2004年11月22日,华天集团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反诉状,请求法院判令世纪光华向华天集团偿还1614.8万元债务。
    
     华天集团认为,当年分立是为了运作世纪光华上市而作的形式上的分立,并未对整个公司的财产和相应债权债务作出实质的分割,长期以来是两块牌子一班人马。在财务处理上是把优质资产"划"给世纪光华,把劣质资产"划"给华天集团,这些处置是保证上市部分资产利益而为的非市场行为。
    
     华天集团反诉状对双方于2000年12月31日、2001年1月16日签订的协议作出了不同的理解。华天集团称,公司与世纪光华分立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财产分割行为和债权债务冲抵行为,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世纪光华应向华天集团偿还债务1614.8万元。华天集团表示,公司曾多次催促世纪光华履行偿债义务,但世纪光华都置之不理。
    
     2004年12月8日,四川省高院依法审理了上述案件。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另有隐情
    
     其实,在世纪光华和华天集团债务纠纷背后,一场围绕华天集团的权利争夺战也在同时上演。
    
     2004年10月26日,世纪光华董事长乔向明受华天集团第一大股东海南中汇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主持召开华天集团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10月27日,乔向明当选为华天集团董事长,并出任法人代表。
    
     但这一行为遭到了华天集团原董事会的抵制。2004年11月2日,华天集团原董事会在《成都日报》声明,公司董事、监事无一人出席乔向明主持召开的华天集团临时股东大会,认为会议非法,形成的决议无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上述会议的非法性。
    
     据悉,华天集团原董事长李飞(海南中汇控制人)因挪用资金罪于2004年8月被判入狱。随后,华天集团利益各方开始争夺权利。
    
     或许,把世纪光华起诉华天集团、乔向明当选华天集团董事长、华天集团原董事会出面抵制、华天集团反诉世纪光华,这些时间上高度匹配的事件串起来,才能捕捉世纪光华隐瞒重大诉讼的内在动机。
    
    (来源:上海证券报)
    



骗术揭秘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骗术揭秘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