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骗术揭秘 - 如此凑巧的“大生意”

如此凑巧的“大生意”


     一对邻居一个要买一个要卖唱“双簧”,想靠一块窗纱骗贸易商2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蒋怡丹 通讯员 郭伟斌 黄伯伟) 一对邻居在镇里的作坊里买了些窗纱,差点从厦门某贸易公司骗走20万元。他们还在114登记了所谓的工厂电话,受害人如果打114查询核实,更容易上当。
    
    
    
    几天前,湖里经侦大队的民警在某银行进行布控时,一个前来取钱的人引起了他的注意。此人是某贸易公司的经理,他持一张几十万元的电汇凭证向银行咨询何时能取到钱,银行工作人员却对这张电汇凭证产生了怀疑,因为款项金额这一行的数字后边少了两个字“元整”。这个细节看起来并不起眼,但是按照银行的工作规程是必不可少的。
    
    经过鉴定辨认,这张电汇凭证被确认为是假的。从这张小小的纸片上,警方找到了侦破案件的突破口。1月18日,两名诈骗嫌疑人被逮捕。目前警方正在追查其他同伙。
    
    骗局
    
    如此凑巧的“大生意”
    
    元旦那天,某贸易公司经理尹某接到了今年的第一桩生意。一名自称王军的江西男子打来电话,说他是某部队后勤部的参谋,专门负责采购军用物资,现在他急需采购一种叫做“纳米光合布”的高科技产品,每米收购价格为22元。
    
    巧的是,3天前刚刚有人到公司来推销这种产品,还极力邀请尹某做地区总代理。尹某的贸易公司从未生产过这种“纳米光合布”,他也从来没有亲眼见过这种产品。但是作为中介商的贸易公司来说,只要有人买,有人卖就可以接单了。尹经理立即联系了曾向他推荐这种产品的厂家,对方表示可以给他最优惠的条件,按出厂价每米19元计算。如此算来,尹某可以从中赚取每米三四元的差价。
    
    刚刚联系好厂家,“王参谋”又打来了电话,问能否在5天之内准备好两万米“纳米光合布”,到时他亲自从江西赶来签合同。两天后,尹经理接到了湖北武汉的厂家用特快专递寄过来的产品资料,里面还附有一块布料样品。这种叫做“纳米光合布”的所谓高科技产品,用手摸上去硬硬的,像是塑料制品。尹经理心里虽然也有些疑虑,但是考虑到一转手就能赚好几万,不做太可惜。
    
    为了证实这家厂家是否真的存在,尹某根据收到的快件打电话到该工厂,同时,他还向当地114查询这个电话属于什么单位。经过一一核实,尹某相信了这个厂家的真实性。5天后,江西的“王参谋”到了厦门,他主动提出让尹经理去核实自己的单位。
    
    此时尹某已完全相信了“王参谋”。签订合同后,“王参谋”要求尹经理第二天中午前必须交货,同时又主动提出先支付货款给尹经理。不到半个小时,从江西传真过来的电汇单就送到了尹经理的手上,电汇单上清清楚楚的写着已经汇出了30多万元。
    
    尹经理立即通知厂家加急送货。更凑巧的事发生了:湖北的厂家称有一车运往广东的货刚好路过漳州,可以协调一下先让给尹经理。厂家说,尹经理先付20万元,余款可以等货卖完后再给。当天下午,尹经理到银行提取准备支付给厂家的20万元货款。他把江西传过来的那张电汇凭证带在身上,想顺便问一下这笔钱什么时候能到。
    
    破局
    
    骗子派出小组到各地行骗
    
    警方认为,在这张假汇票的背后,很可能是骗子精心设计的一场骗局。而骗局的焦点最终落在了引发合同的那批货——所谓的高科技产品“纳米光合布”。
    
    由供货方提供的样品很快被送往省公安厅进行检验,鉴定结论显示,这是普通的塑料窗纱,市场价10米也仅售几元钱。为了能够人赃俱获,警方让尹经理设法邀请“王参谋”一同到漳州去接货,理由是尹经理本人不识货,需要“王参谋”一同去“验货”。
    
    湖里经侦大队民警分成3个小组,两名经验丰富、身体素质较好的民警充当尹某的“保镖”,提着20万元现金跟到交货地点;教导员郑毅峰的副大队长黄锦城带着4名民警分乘两辆车进行跟踪。
    
    1个小时之后,车开进了漳州。等到从湖北生产厂家拉过来的那十几箱“纳米光合布”到场后,骗子们精心布下的双簧骗局被警方当场拆穿,所谓的“纳米光合布”经鉴定全部都是普通窗纱。
    
    假冒军人的“买家”王某和冒充厂家“供销科科长”的叶某都是湖北仙桃市人。两人本是邻居,半年前他们纠集其他同伙,假扮买卖双方演起了“双簧”,他们高价叫卖的“高科技产品”其实是从镇上的小作坊里花几百元买来的窗纱。郑毅峰说,该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比较严密,已经呈“金字塔”型的初步结构。最上层大头目不露面,在湖北指挥,派出若干的诈骗小组到全国各地去行骗,同伙分布在3个省市,分别冒充厂家、买家和送货人,使受害人屡屡上当。
    
     [来源:厦门晚报]
    



骗术揭秘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骗术揭秘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