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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15亿骗贷案揭秘


     1月10日,深发展a(000001)发布公告称,该行于2003年8月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首创网络有限公司及其系列企业发放了共计15亿元贷款,贷款发放后大部分资金被挪用于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
    
     其后,本报记者从众多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北京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并没有深发展的贷款,这15亿元资金已经陷入了一起恶性骗贷案件,其涉及金额之大,为建国以来所罕见,更为严重的是其中部分资金已经被转移到了海外。
     资金并未进入东直门项目
    
    
    
     从2004年底起,市场上就有深圳发展银行遭受重大骗贷的消息开始流传。2006年1月10日,深发展a(000001)发布公告对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1月12日,城建东华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该负责人表示,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的情况比较复杂。
    
     2000年,北京市政府将东直门该地块划给北京城建集团控股的城建东华开发。
    
     2001年11月,北京城建与香港康实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城建东华承担东直门交通枢纽项目的前期拆迁、三通一平等工作;由香港康实公司为该项目设立东华置业,待城建东华完成前期拆迁等准备工作后,由康实方面向城建东华支付13.5亿元的补偿款,康实方面负责后续投资和经营。
    
     2003年9月,康实公司方面向城建东华方面支付了首期的7亿元款项。按照合同,余款应在2004年4月支付,但康实方面当时并没有按时支付资金。
    
     其后,事情发生了变故,北京城建以康实方面没有按期履行合同为由,于2004年6月,将城建东华的部分权益转让给北京华远,由城建东华独立开发该项目,同时要求解除与香港康实的合作协议,并表示将退回已经收到的7亿元资金。
    
     为此,从2004年6月起,北京城建和康实公司各执一词并将对方告上法庭。
    
     2005年初,在政府协调下,北京城建将拥有的城建东华股权,转让给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其后,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又将股权转给北大青鸟,涉及东直门项目有关的所有诉讼都已撤诉。在此过程中,城建东华自始至终都是东直门项目的独立开发商,东华置业从未参与过该项目。
    
     1月14日,北大青鸟有关负责人也向本报记者证实,目前东直门项目已经由北大青鸟通过控股城建东华来进行开发、建设,7亿元资金也已经于2005年中退还东华置业,东华置业从来也没有取得过该项目的开发权。
    
     城建东华的负责人表示,2005年11月17日因深发展诉讼的原因,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法院查封,这对工程建设造成了恶劣影响。东直门项目是奥运项目,必须在2008年之前完工,工程的相关各方压力都非常大,深发展的此次诉讼,对工期造成了延误。深发展完全是恶意诉讼。
    
     目前,城建东华方面已开始采取相关法律行动。
    
     东华置业强烈质疑
    
     被深发展认定为东直门项目权益人的东华置业,对深发展的诉讼也提出了强烈质疑。东华置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从来没有为这笔15亿元的贷款提供过什么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担保,证据存在伪造之嫌。
    
     东华置业有关负责人表示,2003年9月,康实公司方面向北京城建方面支付了首期的7亿元款项。这7亿元,是由一家名为东方一线的公司,向东华置业提供的委托理财资金,双方约定由东华置业理财,并给予东方一线一定的回报。
    
     2004年间,深发展方面主动找到东华置业,向东华置业表示,这笔来自东方一线的7亿元委托理财款,实际上是这笔15亿元贷款的一部分,但深发展一直都没有向东华置业出示这笔资金的具体流动经过,也没有解释这贷给中财国企和首创网络7亿元是如何跑到东方一线的账户上的。
    
     东华置业的负责人表示,在此之后,深发展的有关人员就开始反复做该公司的工作,表示愿意继续向东华置业提供部分新贷款,希望东华置业能够借新贷还旧贷,能够把这15亿元贷款全部接过去。2004年10月23日,国资委批复深发展国有股股权转让方案。美国新桥投资正式成为深圳发展银行的新大股东,外籍职业经理人韦杰夫成为新一任行长,周林任该行的党委书记。深发展与东华置业的借新还旧方案就此无果而终。
    
     将近一年以后,2005年11月7日,深发展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深发展之所以能提起该起民事诉讼,主要是向法院出示了一张类似便条的承诺函,该承诺函盖有东华置业的公章,承诺函的大致内容为:东华置业愿意为中财国企和首创网络两家企业在深发展的所有贷款承担担保。该承诺函上并没有写明承担担保责任的具体金额、时间、期限,也没有任何东华置业公司主管人员的签字。
    
    
    
    
    
    
    
    
    
    
     东华置业的负责人表示,一位以前为东华置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目前正在替深发展方面运作本次诉讼,该律师经常向外宣称其曾为最高法院某院长的秘书。“按照商业惯例,这种担保函件肯定要经过董事会讨论,并注明具体的担保金额。难道中财国企和首创网络两家企业利用这张承诺函向深发展贷几百亿,都要由‘担保者’承担?这怎么可能呢!”在此之前,已经发生过有人私刻东华置业公章进行工程招标的事件。目前东华置业方面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对有关证据进行司法鉴定,同时还要求深发展方面说明承诺函的来源。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东华置业已经收到了城建东华退还的7亿元资金,并开始向东方一线还款,但东方一线的负责人据说已经外逃,现在难以找到,7亿元资金仍在东华置业的账户中。
    
     诉讼意图引人揣测
    
     不少业内人士对深发展就这15亿元贷款的种种做法也提出了质疑。
    
     有人士表示,按照合同规定,是中财国企和首创网络贷走了这笔巨款。在2003年的贷款合同中,当事人已经约定由银基公司承担该笔贷款的担保责任。当贷款出现问题后,那肯定应该向贷款人主张权利,如果贷款人没有还款能力,那合同上约定的担保人应该承担责任。
    
     深发展现在的做法是,对中财国企和首创网络这两个贷款人不进行追究,对银基公司这个担保人不主张权利,反而和东华置业打起了官司。做法不符合常规。
    
     另外,在2004年11月中旬,深发展的新任行长韦杰夫已经亲自向深圳市公安局报案,称“15亿元贷款被诈骗”,这绝对属于刑事案件,而且案情重大。按照我国的司法原则,应该是“先刑事,后民事”,在刑事案件还没有结果之前,深发展提出民事诉讼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一切都要等到刑事案件出结果后,才可能有进展。深发展明明已经进行报案,为何又打起这民事官司呢?
    
     有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表示,深发展为提出此次民事诉讼可谓是代价相当之大。为申请查封东直门项目土地使用权,深发展就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支付了1500万元的保全费;为提出此次民事诉讼,深发展还向法院支付了1500万元的诉讼费,仅此两项,深发展就付出了3000万元的代价,此外深发展为此还支付了巨额的律师费用。
    
     东华置业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从现在的情况看,深发展手中既无证据,又无理由,而且为诉讼付出的代价巨大,但深发展为什么还要坚持提起此次民事诉讼呢?目的就是把东直门这个奥运项目拖下水,把水搅浑。该负责人表示,从其掌握的情况看,两家贷款企业之一的首创网络已经于2004年末破产清算,另一家贷款企业中财国企资金实力也已不足。如果,只从两家贷款企业那里想办法,深发展的该笔贷款将难以收回,为能收回贷款,深发展已经不惜一切代价,意图将一切可以抓到手的企业统统拖下水。更为重要的是,东直门项目是奥运项目,必须在2008年之前完工。深发展希望通过此次诉讼,对工期造成延误,从而迫使工程各方付出代价。
    
     巨额骗贷案浮出水面
    
     另有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这15亿元贷款从头到尾就是一场内外勾结的巨额骗贷案。
    
     据有关知情人士的描述,2001年时,香港康实公司有一股东名叫陈达成,陈达成与当时的深发展行长周林有联系,双方约定由深发展提供资金,陈达成寻找项目。
    
     2003年6月中旬,该笔15亿元贷款在深发展获得终审通过。随后,深发展向中财国企和首创网络发放该笔贷款,所谓的“九亿网项目”就是为获取该笔贷款而编造的虚假项目,从始至终,这15亿元贷款没有一分钱投入到该项目中。
    
    
    
    
    
    
    
    
    
    
    
    
    
    
     据有关人士转述陈达成之语,从深发展拿到这15亿元贷款后,其中7亿元通过中财国企转到了东方一线的账上,然后又通过东方一线委托理财到了东华置业。
    
     2003年9月,康实方面向北京城建东华支付7亿元首期款。其余8亿元贷款就此不知所终。就此8亿元的去向,市场上有多种版本流传。有消息说,这8亿元在提出后就已经被迅速转移到了境外;也有消息称,这8亿元已经被参与此次骗贷的人员内部瓜分了。但上述消息,目前尚无法得到具体证据支持。东华置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转述公安机关方面的调查信息是,目前这8亿元资金已经被转移到了海外。
    
     此后,陈达成开始寻找东直门项目的下家。
    
     2004年中北京华远突然杀入该项目,导致局面大乱,随后,又逢2004年的“8·31”大限,北京市对土地市场进行清理,各种因素的介入,导致项目转手未能如愿。
    
     2004年9月,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深发展引入新桥作为战略投资者。2004年10月23日,国资委批复深发展国有股股权转让方案。美国新桥投资正式成为深圳发展银行的新大股东,韦杰夫成为新一任行长。当时正好赶上首创网络破产清算,韦杰夫又向公安局报案,导致事件彻底公开化。
    
     新桥和不良贷款的博弈
    
     该知情人士同时对记者透露,围绕着这15亿元贷款,实际上还隐藏着美国新桥投资和深发展不良贷款间的博弈。
    
     该人士介绍,按照国际市场估价,国内股份制银行的牌照价格大约在80亿元人民币左右。而按照美国新桥投资收购深发展时发布的公告看,新桥投资共收购了3.48亿股深发展股票,占总股本的17.89%。为收购上述股份,新桥共出资12.35亿元,相当于每股收购价3.55元。
    
     该人士透露说,新桥投资之所以能够只出资12.35亿元就控制深发展,是因为深发展的几个主要负责人当时都认为,新桥入主后,将要承担几十亿元的隐性不良贷款,其中就包括这笔总额15亿元的贷款。
    
     从近期的广发银行招标并购一事中,价格说法也可以得到相关佐证。按照目前披露的信息显示,为获得广发银行85%的股权,以花旗为首的竞标团出价为32亿美元,约折合为260亿元人民币。银行牌照因素对花旗竞标团的出价起到了一定作用。
    
     但新桥投资进入后,直接请韦杰夫出任新一任行长,韦杰夫上任不到一周时间,就换掉了深发展8家分行的行长,周林在行内原有的人脉被大量替换。随后,该起15亿元骗贷案彻底曝光。
    
     该人士表示,深发展之所以又提起此次民事诉讼,主要是有人希望通过诉讼来掩盖8亿元资金已不知去向的真相,并希望通过诉讼推卸相关责任。
    
     在采访过程中,本报记者试图就相关内容向深发展方面进行求证,但未得到明确回应。
    
     截至发稿时,记者获悉,本次15亿元贷款关键人物之一的陈达成,因身陷“三九集团”黑洞问题,已经被公安机关另案拘捕。另一关键人物深发展前任行长、现任该行党委书记的周林风传受到调查,北京、深圳两地司法机关已经开始对该起案件展开调查。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事件将进一步明朗化。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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