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骗术揭秘 - 美国如何让失信者失去立足之地?

美国如何让失信者失去立足之地?


     如果你没有按时还上你的助学贷款或者曾经有逃税记录,那你一辈子的信用记录就会大打折扣。在信用被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大规模地制造、生产、销售和消费的美国,失信者将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
    
     有人说,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信用时代”,满目的信用卡广告就是一个例证。而从我们的老祖宗一直提倡的“仁义礼智信”来看,信用问题无疑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前不久,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研究员陈文玲博士曾率团考察了美国信用体系,本报就此问题专访了她。
    
    
    
     信用已经脱离了道德和文化的层面,成为一种商品的、市场的概念问:我们一直说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诚信之国。在很多人的脑子里,信用一直是一个道德、文化的概念,是一个软的约束,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才能树立起来。根据在美国的考察,您对信用的概念是如何理解的?
    
     答:我觉得这一点和我们传统的对信用的理解有本质的不同。在美国,信用是一种可以制造、生产、销售、消费的特殊商品,一种能够对人的行为产生巨大约束力和震慑力的商品。这种商品是其他商品流通的基础,也是社会信用交易扩大的基矗问: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信用产品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是如何起作用的?
    
     答:这些信用服务公司把有关的信用信息加工成信用产品,出售给需要信用信息的企业、财团和个人。在大量的销售过程中,广泛传播企业和个人不守信用的负面信息,从而让不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受到约束,给他本人的生活、贷款带来极大的不便。而且,如果他的信用状况不好,他就无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合法的交易,就不能把买卖做大。这就是他失信所必须付出的巨大的交易成本。
    
     问:让失信者付出巨大的交易成本、甚至在社会上失去立足之地,关键是什么?
    
     答:美国是消费拉动型的经济。在它这几年统计中,消费一直占gdp的80%以上,比中国高20个百分点。消费也是拉动美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在消费中最主要的又是信贷消费。我们查到了一组数字:在美国,gnp和它支付总额的比例在1854年是1比1;1983年,是3.5万亿美元比129.2万亿美元,也就是说它全社会的总资本一年周转36次。
    
     这种对资本非常之高的利用率来自频繁的贷款和还款。1998年,我们整个工业的周转率是1.2次,而美国全社会一年资金周转率是18次,呈指数级增长。而且,资金周转率的每一次增长都意味着信用规模的扩大。在宏观上,信用已经成为左右美国经济景气的一个重要因素。
    
     信用服务公司具有强大的信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能力问:在美国,信用产品的供应链是怎样形成的?
    
     答:在利用消费信贷的时候,消费者不是靠不动产如房屋做抵押,也不是靠担保,而主要是靠信用服务公司提供的消费者信用报告。消费者信用报告是根据消费者的信用记录,由信用评级公司对他做出的信用评价。这种信用评价就是银行是否给他贷款的依据。
    
     这些信用评级公司具有强大的生产信用产品的能力。如全联公司(tradeunion)出售各种信用报告的收入每年能达到40亿到50亿美元,他一天销售的信用报告是100万份,它每套信用报告的平均价格是1.5美元。
    
     信用评级公司做一套信用报告,可能表现出来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分数和几个指标,但背后支撑它的,是有关消费者信用信息的庞大数据库。而且这个数据库不是静态的,它要求对每个消费者的信息每个月更新12次。这些数据经过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成为信用评级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它制造出的产品要可信、可用,要对消费者的负面信息负责任。
    
     提供信用信息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纸介质,一种是在intel网上。出一份信用报告的时间不超过2分钟,快速、便捷。所以美国的消费者贷款的手续要比我们方便得多。
    
     问:应该说,对消费者的经济活动真正产生影响的主要还是不良信用记录。这方面的情况是怎样的?
    
     答:在美国,信用记录主要是记录借款还款行为,对于借款还款是正面负面信息同时记录。对于其他与信用有关的信息,一般只记录负面信息。负面信息的记录一般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取消。比如你个人从银行的借款不能偿还,你申请了破产,美国有的州对这种不良记录的期限是7年;7年之内,因为你有破产记录,任何银行都会根据你的这项记录拒绝给你贷款。而7年之后,不良信用记录被取消,消费者可以重新积累好的信用记录。
    
     但是有两种不良信用记录是跟随终身的。一是逃税,即使你后来补上税收,这种记录也将跟随你终身;原来我们就纳闷,美国人觉悟怎么这么高,都排着队去缴税,惟恐把自己落下。其实不是。第二种,你的助学贷款,到时候你不能按时还上,即使你后来还上了,这种记录也会跟随你终身。也就是说,如果你在上学的时候就不守信用,那你一辈子的信用记录就会大打折扣。
    
     私营和市场化运作保证信用机构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问:现在我们的一些政府部门、企业都开始张罗做信用,认为信用又是一个新的生产之道,认为做信用产品可以很快赚大钱。您怎么看待这种做法和认识?
    
     答:美国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这些信用机构都是私营的,是企业化、市场化的,都要保持它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如果不是采取企业化、市场化的运作,信用没有办法制造成商品,就无法创造出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们在市场转轨时期,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作用虽然已经开始发挥,但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希望借助行政的力量迅速建立一个有约束力的信用体系的想法距离现实还有很大距离。特别是想通过做信用产品很快就能赚大钱,我认为是几乎不可能的。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生产、制造和消费信用产品,形成一种良性运行的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信用调查公司必须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在美国的信用服务公司之间,从来不进行业务交流,因为如何评级都是企业的核心机密,而且从事信用服务行业公司的员工从来不跳槽,像穆迪公司的员工不会说明天就跳到标准普尔,因为员工掌握了大量的信用评级方法,如果转到另外一家就毫无秘密可言了。当然转行是另外一码事。
    
     问:据了解,美国的信用机构既对主权国家和地区进行信用评级,也对相应国家和地区的企业进行信用评级,这二者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在我们去拜访穆迪、标准普尔和菲奇公司的时候,他们认为,有一点他们都是一样的:对国家的评级每个公司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给出,但是一个国家的主权评级一旦确定,这个国家的所有银行、债券、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的评级,都不能高于国家的评级。国家的评级将直接影响到这个国家所有企业的评级。评级不同,企业的融资成本也不一样,甚至最后得到的融资额也不一样。
    
     信用体系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做保障
    
     政府的政务公开为信用体系的建立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和制度框架问:美国的信用体系之所以能够很好地运行,与它外部的保障体系有关。您认为它外部的保障因素主要有哪些?
    
     答:首先是法律的保障。美国跟信用有关的法律一共有16部,其中最重要的有《公平信用报告法》,明确规定了报告公民的信用情况必须遵循的原则。包括银行、债券、企业信用、个人信用方方面面,就使信用的服务、销售使用有了法律依据。
    
     到目前为止,我们跟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法律还没有出台。当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从另外一个角度保护消费者权益,还不是从信用制度的角度。加快建立和完善与信用相关的法律体系对建设我国的信用体系来说至关重要、迫在眉睫。
    
     还有一个重要的条件是实行政务公开。根据美国的《公开信息法》,要求所有的政府信息,除了规定必须保密的之外,都必须公开。也就是公开信息是普遍的,保密的是例外的,这跟我们国家的情况正好相反。我们现在也提出要建立一个“透明的政府”,但距离还是比较远。美国还出台了《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要求政府必须按规定公开行政。
    
     我们查到了它1996年财政年度的数字。美国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制定了“定密官制度”,在政府里设立了一批定密官,专门确定政府的秘密等级。公开、机密、绝密等。在1996年所有的秘密里,国务院、司法部加上政府的其他部门在整个定密事项中仅占4%,其中国务院占2%,司法部占1%,政府其他部门占1%。而且,作为社会的自然人,有权力要求政府公开信息,如果遭到拒绝,可以申请司法救助。就是说,你的政务信息必须公开。国家规定的秘密事项主要集中在中央情报局和国防部。
    
     政务信息的公开就使大量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有可能收集到所有政府公开的所有信息。没有与信用有关的政务信息的公开,信用体系建设就无从谈起。
    
     相关链接
    
     陈文玲观点与建议
    
     考察美国的信用体系,就可以看出,我们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道路还很漫长。但关键是从一开始的时候就少走弯路,从理论上、从操作方式上都要搞清楚。现在国内做信用服务的公司都在设计相关的软件,各设计各的,要是这些公司之间以后要联网的话,可能一切都得从头来。这种重复建设、没有标准化的统一规划的做法不是理性之举。
    
     中国要加快发展,就要走自己的道路。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第一个方面,要加快立法进程。信用体系无法可依会非常可怕。法律体系建设最主要是要划清三个界限:一是划清国家秘密和政府公开信息的界限。依法获取政府的信息。二是从法律上划清商业秘密和企业信用信息之间的界限。商业秘密不要泄露,但是跟信用相关的信息应该公开。三要划清个人隐私权和个人信用信息之间的界限。
    
     我们所有的立法核心应该是解决这三个问题。这样,我们的信用建设才不会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扰乱整个社会的安定。
    
     第二个方面,加快建设企业信用服务的主体。我们现在已经有一些信用服务的企业,但是比较散、小,而且加工信息的能力都很弱。如果没有主体,信用服务体系就无法建设。信用体系的我们也不能照搬美国的做法。
    
     第一,应当引进征信管理办法、先进的经验、技术以及专门的人才。可以通过合作、合资向国外的信用服务公司学习。我们所有的领域的开放几乎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信用服务作为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更应该走这种道路。
    
     第二,对我们现有的信用服务企业,应该确定自己的业务发展方向,不能哪种信用业务都做。美国经过100多年的发展,信用服务企业的分工是很细的。这不是政府命令的,而是市场自然形成的。所以希望我们的企业从一开始就有一个明确的定位。
    
     第三,应该加快政府政务公开的进程。政府政务公开是我们做信用服务的基本保证。应该把我们所有与信用有关的信息都整合起来,政府可以投资,给予优惠政策,首先要把信用数据库建立起来。美国用160年的时间积累的数据。如果我们能尽快地整合现有的资源,然后再采用市场化的操作办法,把它卖给有资格经营的信用服务公司,这是我们的一条捷径。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但我们不能把这些资源零散地卖给多家信用服务公司。
    
     (王凌旭)
    
     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骗术揭秘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骗术揭秘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