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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函实为诈骗新招


     伪造“纪委”公函,“责令限期纠错”,要求你把受贿款打到规定的账户。若遇这种形式的诈骗,你一定要及时举报。
    
    昨天从杭州市纪委获悉,近日有不法者以“市纪委”的名义伪造公函,盖了伪造的印章,寄发给杭州各区、县(市)党政部门及乡镇的党员干部,称“经群众多次举报与上访,并经我们多方反复深入仔细调查取证”,已掌握你受贿的证据材料,“根据严查一批、教育一批的方针,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务必把所有受贿款在2004年4月30日前存入下面账户,并且保证不再重犯类似错误,此次可以免予继续追究”,否则,“根据反腐精神,坚决一查到底,严惩不贷”。
    
    
    
    类似的诈骗方式曾在广州等地出现过。目前,杭州市纪委已搜集到7封诈骗信。初步调查,诈骗者开户名为“沈春”,所谓“改过自新账户”分别为:中国银行(453170601880084849);中国建设银行(1540490000000026691、1540830000000082412);中国农业银行(9559980320069306217)。市纪委特别提醒,广大干部群众接到类似信件或有线索的,要及时向市纪委和各级公安机关举报,以利尽早破案。市纪委举报电话是85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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