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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过年不休息春节临近当心骗局


     春节即将到来,“情人节”紧随其后,消费者购物量大增,作为快捷、便利、价格较低的交易方式,网上购物渐成时尚。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鲜花、礼品、书籍、音像制品、it商品的成交量越来越大。但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购物的特殊性进行诈骗活动。
    
     网购骗局诱人上当
    
     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接到澳门消费者委员会的通报,反映杭州一市民在一个所谓“送花联盟”的网站上订购鲜花,其地址显示为澳门的某条街道的一座大厦,“送花联盟”的网站承诺消费者的送货日期为2004年12月25日。但其在消费者向澳门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的2005年1月7日仍未送货,且消费者向其信箱发送的邮件也无人理睬。经过澳门消费者委员会实地调查,该网站明示的地址并不存在,所谓的大厦属子虚乌有,更无所谓的“送花联盟”,消费者上当受骗了。此前,中消协和各地消协曾接到许多对购物网站的投诉。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也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一些公司虚设购物网站骗取消费者的钱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网购诈骗五种形式
    
     从消费者反映的情况看,有关网络购物诈骗主要有以下5种形式:其一,通过“变脸”的手段来达到继续欺诈消费者的目的。一些虚假购物网站使用一两个月后,便更换新网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也全都变了,只有网页上骗人的内容不变。原来汇款购物的消费者自然无法找到它了。其二,以超低价或海关查没品为诱饵诱骗消费者。消费者登录虚假购物网站后,网上的商品应有尽有,而且价格都低得出奇,一般都低于市场价50%。其三,虚假购物网站看上去都相当“正规”,有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有的还留有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和信用资质等。面对如此“正规”的网站,难免会有消费者上当受骗。其四,交易方式单一。消费者只能通过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且收款人均为个人,而非公司。订货方法一律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其五,诈取消费者款项的手法如出一辙。当消费者汇了第一笔款后,骗子会来电声称,要么商品不零售,要求批量购买;要么货已运到,要求汇款人再汇余款、风险金、押金或税款之类的费用,否则消费者收不到货,也不会退货。一些消费者迫于第一笔款已汇出,只好抱着侥幸心理继续再汇。
    
     消协提醒当心被骗
    
     在佳节将临之际,中消协特别提示广大消费者:当心不法分子利用网上购物形式骗取消费者的钱财。消费者如选择网络购物,应当了解其商业信誉、经营规模,最好选择其所在地的网站,对比较生疏、冷僻的网站要有充分的防范措施。尤其对声称是境外、国外的网站更要提高警惕,有条件的可以查询该网站的经营资质,尽量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商品送到后,要认真检查是否符合其样品展示的特征,有无“缺斤少两”和残损。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及时投诉。如果对方涉嫌诈骗,更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海南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首先要充分认清虚假购物网站的真面目。消费者上网购物时,要想办法核实经营者的身份,必要时可向工商、消委会等部门查询。其次,面对超低价或海关查没品等诱饵,消费者切勿贪小便宜。实际上,网络交易与现实交易只是交易方式不同,在商品价格上并不会有很悬殊的差异。消费者遇到天上掉馅饼式的“便宜货”时,一定要三思而行。再次,消费者遇到单一的交易方式时要提高警惕,避免落入圈套而遭受损失。消费者上网购物时,要充分了解订货方法和收费方式。对于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必须通过银行汇款;对收款人为个人而非公司的交易方式,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忌急于汇款。此外,由于网购诈骗属于刑事犯罪,不属于消协、消委会的调解范畴,消费者一旦遇到网购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请求公安部门查封诈骗网站和骗子的手机电话号码及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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