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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无锡投资遇离奇事(2)


     土地升值,港商土地被镇政府重新转让
    
    据测算,2000年3月,山水城公司将276亩土地作价入股明珠苑公司时,平均每亩的地价为27万人民币左右。朱炳昌说,这在当时已是很高的地价,此片土地附近的花园渡假村,当时每亩的卖价不足10万元。
    
    
    
    2000年以后,无锡市政府加快了蠡湖新区的规划建设,实行“先规划后建设、先配套后开发、先环境后建房”的理念。此举很快使蠡湖新区的房产升值,2003年11月,该区域的最高地价已升至每亩245万元。山水城公司用来入股明珠苑公司的276亩临湖土地,无疑是此新区的黄金地块之一。港商邹伟文认为,这片土地现在的市值应在4亿元左右。
    
    土地迅速升值的背景下,在港商身上发生了一喜一悲两件大事。一是2002年3月21日,山水城公司与港方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山水城公司同意出让股份给港方。2002年5月13日,经江苏省政府批准,明珠苑公司由合资企业转为港商独资。从名义上讲,港商自己拥有了276亩土地的使用权。这是喜事。
    
    2002年3月8日,深圳中院因山水城公司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在深圳三洲公司的主张下,作出民事裁定,追加山水城公司为被执行人。2002年11月27日,深圳中院向无锡市国土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按照此通知书, 2002年12月5日,无锡市国土局正式注销明珠苑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后,此土地被重新过户给山水城公司。
    
    更让港商无法理解的是,山水城公司很快将这征土地中的220余亩,转让给了无锡市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镇工作人员徐卫星证实,重新转让的价格比卖给港高的价格高得多,每亩约130万元人民币。
    
    港商认为“中了镇政府的圈套”
    
    “这是一个圈套!镇政府看见地价涨了,就违反合同,利用行政、司法手段收回已出让的土地,以高价再卖一次。”邹伟文直率地发表自己的观点。
    
    邹的“圈套说”虽有些偏激,但记者调查发现,其中确实有诸多疑点。据朱炳昌说,山水城公司有偿还债务能力,却坐等深圳中院查封土地。朱炳昌证实,早在2002年4月以前,山水城公司已还三洲公司1000万元左右。 “加上利息,也就欠债六七百万元了,山水城公司是镇办公司,注册资金有5000万元,偿还六七百万元债务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因为几万元的债务,就查封时值数亿元的土地,这是正常的吗?”
    
    “山水城的债务,凭什么查封合资企业的土地?这个债务与我们何干?”邹伟文抛出一串串疑问。朱炳昌也表示:“如果确是因为还债需要查封明珠苑土地,那么,2002年底还清债务后,山水城公司按照约定,应该继续履行合同,将没有债务的土地再还给明珠苑公司。而事实上,山水城公司不但没归还土地,而是在第一时间就把土地高价卖给了别人。”
    
    让记者大感意外的是,无锡市国土局是2002年12月5日注销明珠苑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但一份合同却表明,山水城公司于同年11月25日,就已将其中的220余亩土地转让给了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更为荒唐的是,一张编号为“苏地完no0072569”的完税单显示,山水城公司早在同年11月23日就缴了88万元的土地转让相关税款。“土地还是我的,你却把我的东西卖给了别人?相关部门为什么在合同签定前,就收了税?”邹伟文质问。
    
    童耀明对此的解释是:“合同签定的日期和交税的日期均是不对的,是比实际日期提前了。这样做是为了享受市里到2002年年底的优惠政策。”
    
    “这种解释是不通的,要么山水城逃掉了大额税款,要么就是在说谎。”明珠苑公司的代理律师黄超反驳说。黄超还指出,既然实际的转让价是2亿多元,那么在合同中为什么只写了8799万人民币?
    
    2亿元利润的不同理解
    
    邹伟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明珠苑公司符合内地合资、独资企业的所有正规手续,2001年6月依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由于土地升值产生的所有利润,除了应纳的税费外,均是明珠苑公司的。“所以,镇里现在重新转让土地获得的2亿多元利润,实际上大部分是港商的利润。”
    
    对于此事,童耀明也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港商的根本目的,是想用700多万美元拿走镇里4亿多人民币的国有土地资产,这是他们与前任镇委书记串通的表现。这笔不公平的交易已让镇政府损失很多。新一届镇领导班子,是按照法律,依法挽回了国家和集体的损失。”
    
    明珠苑事件牵出政府诚信话题
    
    朱炳昌说了3句耐人寻味的话:一是如果仅从镇里经济收入角度看问题,镇里利用法律手段,收入了2亿元,似乎做了一件很有政绩的事。二是从山水城与港商当初签订的合同上看,这2亿元钱不应是镇里的,而应是明珠苑公司的,至少1亿多元是港商的。三是2亿元人民币买不回政府信誉。
    
    港商邹伟文说:“我们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推行诚信政府的理念。这个事的发生,就反映了一个镇政府的诚信问题。”邹伟文在无锡市还投资有一家彩印厂,他认为,江苏的省、市一级的政府在对待投资方面,是很讲诚信的,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因此他的投资一直很愉快。“但是,在当前的投资形式下,外来投资者,接触的更多的是区、镇一级的政府,但这一级政府的一些少数领导,还没有的很强的诚信观念。”
    
    南京大学学者肖泽晟认为,港商邹伟文的话很深刻,国内的招商引资现已遍地开花,县、区、镇、乡一级的政府与外来投资者的接触是最多的,这些“小政府”的诚信正愈来愈重要。“这个镇政府现在得了2亿元,以后呢?恐怕损失的不止是2个亿。政府的诚信用钱是无法衡量的,也是无法换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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