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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不诚信开发商连续被套紧箍咒


     继年初推出“诚信档案”之后,杭州透明售房系统近日又有新举措,推出“一月份连续预订前三名排名公示”栏目,对单套连续预订超过三次以上前三名公司和多套连续预订超过三次以上房源累计次数前三名公司进行公示。
    
    2月16日,杭州透明售房系统已满两个月的试运行期。两个月来,杭州房产信息网(hzfc.gov.cn)受到了购房者前所未有的关注,累计访问量达到了420万人次。
    
    
    
    截至2月16日,诚信档案显示有664套房源被连续预订两次以上,涉及20多个楼盘。其中中兴花园———百合苑54-58号楼连续预订率达到36.03%,钱塘春晓花园为20.81%,浅水湾城市花园12、13号楼也达到17.11%。在连续预订率排前10名的楼盘中,滨江区占了5个。
    
    诚信档案中,有28家开发商被消费者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开发商存在惜售行为。大部分开发商的网上回复有着惊人的相似,如“网上数据不准确”、“预订房源的业主刚好出差不能及时签合同”、“操作人员技术上有误”等等。
    
    “打开部分楼盘的‘预销售状况’栏,可以看到一些房源被整层预订,仔细核对连续预订的房源,也可以发现大部分是条件较好的房源;以前楼盘都是一次性开盘或分几期开,现在有些楼盘一幢一幢开盘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惜售、控售行为。”杭州某房地产论坛一网友说。
    
    对此,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赵杭生认为,就目前杭州供不应求的房地产市场而言,如果开发商自有资金充足,就很难杜绝其惜售、控售行为。“不过,在政府加大查处力度和舆论的监督下,这种现象将会得到改善。”
    
    杭州透明售房系统很多做法来自上海的经验。针对部分开发商存在的不诚信行为,不久前上海房管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网上备案的定金合同和预销售合同管理的通知》,以防止开发商随意开价或惜售商品房、网下签订预订合同和订立虚假合同炒卖期房等行为。
    
    该《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销售的新建商品房,必须以楼盘为单位在网上公布销售参考价和相应的价格浮动幅度。此外,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后,在申领预告登记证明或者房地产权证前,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需要解除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必须持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房地产登记申请受理书、取得备案证明的书面合同等材料,共同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合同备案和撤回登记。
    
    赵杭生指出,杭州透明售房系统比上海迟了半年多,政府借鉴了上海的经验,但杭州购房者和开发商对透明售房系统的利用程度还不够。“在上海,大部分购房者充分利用网上信息选择房源,开发商则利用该平台推广产品和形成定价机制。”
    
    新闻附件
    
    去年底发布的《杭州市市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试行)》部分条款:
    
    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后,在购房人取得房产权证前,合同主体不得变更。定金合同网上备案后,在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时合同主体不得变更。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预订人应自签订定金合同15日内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经双方确认后,按照本办法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办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手续。超过15日未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的,定金合同自动注销。网上操作系统商品房楼盘表内恢复显示该单元(套)商品房为可预(销)售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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