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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毒面粉”风波折射市场危机


     未经合法程序检测并随意公布结果,加上媒体误将国家规定的过氧化苯甲酰标准0.06g/kg写成0.006g/kg,使原本没有问题的豫花牌面粉蒙上了“毒面粉”的阴影。一时间,河南、湖北群众谈“面”色变,一个资产3.5亿元的民营企业随即陷入停产关闭的危机——近日,湖北有关媒体报道“毒面粉”事件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然而本报记者奔赴事发地采访,发现这是一起由随意检测、媒体误报引发的风波,更折射出中国市场的信用危机。
    
     随意检测引发风波
    
    
    
     “我店里的面粉一直都卖得很好,也没出什么问题,‘毒面粉’事情来得太突然,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要这样害我。”易永桂无奈地对记者说。易永桂是河南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在湖北黄石的经销商,也是“毒面粉”事件首先牵涉的当事人。
    
     易永桂后来从当地“3.15”办公室得知,从10月1日开始,他曾经的合伙人王珍洪以实名不断向当地“3.15”办公室和工商所举报他销售有“毒”面粉,同时还以电话形式打到他的客户那里,称卖的豫花牌面粉有毒。
    
     为此,黄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塞山分局于10月3日在他店里取了两包(每包2.5公斤)作为抽样检测样本,10月4日当地卫生监督所又在他店里抽取了一包特精粉,10月8日,卫生监督所送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结果出来。而当地工商局在没有经技术监督局检验的情况下就采用了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结果并据此执法。
    
     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验结果显示,豫花牌特精粉过氧化苯甲酰的含量为0.089g/kg,超出国家规定0.06g/kg的标准。而当地工商局正是依据这份不合法的检验结果,向当地媒体披露了“毒面粉”的消息。更为严重的是,媒体以讹传讹将国家规定的过氧化苯甲酰标准0.06g/kg说成0.006g/kg,缩小10倍,以此认定豫花牌特精粉增白剂含量超标14倍。
    
     媒体炒作推波助澜
    
     10月10日,湖北黄石市某家媒体以“拉网式围剿有毒特精粉”的醒目标题刊载了“豫花”面粉惨遭“围剿”的文章。报道说:“10月1日,知情者向工商部门举报,4日,这名知情者干脆花110元钱,买了两袋豫花牌特精粉,然后花170元检测费委托卫生部门检测。”该报所说的“卫生部门”为黄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同日,另一家媒体以“大批‘毒面粉’流入黄石”为题发表文章称:“黄石市疾病控制中心抽检化验,昨日作出检测报告表明,这种面粉过氧化苯甲酰(俗称增白剂)每公斤含0.089克,而国家标准含量每公斤不能超过0.006克,超标14倍。”
    
     10月11日,武汉一家颇有影响的都市报在第13版及其网站,将10日报道错误的国家标准0.006克/公斤改为0.06克/公斤;将10日报道的“超标14倍”改为“该面粉实际超出国家标准0.4倍,系不合格产品”。但依然在该报头版的显著位置,以“60吨可疑面粉流入武汉”为题予以刊发,定性为“毒面粉”等内容并未改动,引发全国很多媒体转载。
    
     “毒面粉”事件发生后,武汉市江岸大智工商所于2004年10月10日,委托武汉市粮油食品中心检测站对豫花牌特精粉进行检测。12日下午,武汉工商局公布结果为:特精粉增白剂的含量为0.06克/公斤,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完全一致。但这个结果并没有能终止当地媒体的炒作。10月12日,这家都市报及其网站仍继续报道“毒面粉”事件。
    
     相关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造成社会恐慌,当地群众谈“面粉”色变。为此,一场大规模的“毒面粉”围剿行动在当地政府部门和执法部门的领导下拉开。各地经销商要求该公司派人处理,每个地区、地方的工商、技术监督部门都要求重新抽样调查,终端客户要求退货,公司货运站的货物及仓库都被抽查和封存。
    
     违规检测贸然作结
    
     中国质量检测协会会长、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副会长李保国告诉记者,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建立了国家级的监督检查中心,每一种产品有一到两个国家级的质量监督检查中心,目前已建立23个,至今还执行着产品抽查制度。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是政府的执法部门,它每年编制抽查计划,加强对产品质量进行管理。而在什么地方抽,抽多少都有一系列严格、科学的规定。过去是谁抽样谁检测,现在是抽样的不能检测,检测的不抽样,且检测的人不能擅自公布检测结果,需由中心主任签字,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研究确定之后才向社会公布。
    
     李保国指出,抽查机构应具备国家认可资格,同时要受检测范围的限制,比如粮油检测中心主要检测粮、油、挂面、粉丝等,除此之外的不能检。抽查完了之后,对被抽查的单位要有核对期,因为被抽查的产品可能被假冒。即使是这个厂的,不经过确认不能公布,国家规定受检产品的单位有15天的复议期。
    
     李保国认为,从检验单位的资格上看,黄石市疾病防预控制中心不是法定的粮食品质检验机构,而卫生监督的检测结果不仅未与当事人核对,而且未向法定权威部门、国家粮食检测机构汇报,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将该结果发布,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企业声称将诉诸法律
    
     10月18日下午,记者走进位于河南上蔡县的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工厂大门紧闭,一片萧条。该公司生产部副经理宋林清告诉记者,工厂现有生产线全部停产,只留少数工人负责机器维护。
    
     公司营销总监杨卫新介绍,河南省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于1999年组建,现有总资产3.5亿元人民币,拥有三条小麦专用面粉生产线,已达到年加工40.5万吨小麦的生产能力。其生产的豫花牌面粉畅销全国20多个盛市、自治区,全国各地的经营商已发展到150多个。
    
     为彻底澄清事实真相,从10月12日开始,河南、湖北两省有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该公司的生产工艺、管理手段、添加剂控制程序等各方面进行深入调查,没有发现管理问题。武汉市粮油食品中心检验站、天门市工商局以及赤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对湖北市嘲豫花”面粉的抽检表明,其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河南、湖北两省市技术监督部门对该公司现存豫花牌产品的抽样检验结果也合格。
    
     杨卫新表示,“毒面粉”风波不仅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而且给公司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公司将运用法律手段,不惜一切代价为企业挽回损失。
    
     中国商业联合会秘书长孔庆泰指出,湖北“毒面粉”风波折射出我们国家的市场信用确实存在问题,一方面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另一方面要下更大的力量树立讲信用的风尚,保护对百姓对国家负责任的企业,经历这次风波,企业要经受住考验,把调查取证工作做细,切莫丧失信心。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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