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骗术揭秘 - 蒋正华:信用问题直接影响经济运行

蒋正华:信用问题直接影响经济运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日前在京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我国由于失信问题给社会经济带来的损失高达几千亿人民币,失信问题已直接影响到经济的运行。
    
     蒋正华说,目前我国市场中有许多失信的现象。这些现象对经济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些失信现象可以用四个字简单的归纳,即假、赖、骗、欺。假就是假账、假信息泛滥。有些地方把真的当成假的,把假的当成真的。还有假产品,据统计,我国一年假产品造成的损失估计至少有2000亿。除了假之外还有赖,赖债不还。目前,全国三角债大概有15000亿左右。这迫使许多企业必须用现款交易,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降低了效率。所以这些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经济的运行。
    
    
    
     蒋正华说,由于失信问题银行的逃废债造成的损失也非常的严重,前几年最严重的时期,银行由于逃废债造成的损失一年大概在1800亿左右。对此银行也采取很多的措施,银行和企业欠款打官司胜诉率达到90%以上,但执行率不到15%。所以很多的官司实际上除了诉讼费,银行只是拿到一个安慰剂,实际上钱拿不回来。更可怕的是把所谓企业的重组当成一个逃债的工具,甚至在公开的会议上推广这个经验。欺诈的事件(光是合同欺诈)一年损失就达100亿以上。此外还有一些权力部门利用不合理的税外收费和不合理的审批等手段,为自己的小集团牟利,这些也为经济带来巨大的损失。据一些学者估计,由于这样一些不合理的税外收费、不必要的审批等等造成的损失,一年能达到3000亿。也有人估计,我们国家在市场交易过程当中,由于种种失信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可能会占到gdp的10%至20%,这是非常巨大的损失。
    
     蒋正华指出,近年来我国也在市场监管方面特别是证券监管部门不断地加强监控,丑闻也不断的暴露出来,比如郑百文、银广厦等事件。据国家审计署2000年对1290家国有控股企业审计的结果发现,68%的企业会计报表严重不实,各类违纪金额超过了1000亿元。信用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所以江泽民主席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信为本,加强社会功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的教育,要在全社会营造讲究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朱总理也提出了对会计人员的要求,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可见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这个问题同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
    
     蒋正华说,从20世纪90年代初我们国家已经开始发展信用行业,1999年建立了中国的第一家信用机构。各个省市都逐步建立了信息系统。上海现在要实行七级评分等级的制度。分别是从负的600分到正的700分。如果有不良记录就是评为h和i两级。北京现在正要建立企业信息联合行政管理征信系统,广州、大连、深圳等等都要建立类似的系统。汕头现在建立网上的企业信息查询系统。温州专门成立了民营企业信息等级分类系统。这说明我们社会上信息系统的建设正在不断的发展当中。
    
     对于信用制度的建设,蒋正华指出要在六个方面加强对失信的调整。第一,制定出相关的法律。目前有很多失信行为无法可依,即使有法,制裁也很少,比如操纵证券价格,现在就没有明确的法律。另外公司公布虚假信息,这方面也没有什么明确的法律责任。第二,惩罚的力度加大。目前的情况是惩罚的力度很弱。比如造假之后没收了造假的利润,罚一些很少的款就完了。而目前真正能够查到造假的,七次贩假能查到一次就不错了。第三,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目前我国监管的力量单薄,监管的队伍不够。如银广厦事件不是证监会发现的,也不是交易所发现的,而是记者发现的。记者做了一些分析,实际上从银广厦的报表仔细分析就可以看出问题,但我们没有很强的监管力量。交易所其实也有责任,交易所发布的一些年报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它报出去了,像这些都是我们需要研究的。第四,加强社会约束,如加强行业的自律等等。第五,加强管理。目前我国的管理跟不上发展。现在全世界的金融衍生工具大概有3000多种,而且发展速度很快。很多的金融衍生工具现在我们的银行界、金融界都搞不清楚,造成了很多管理上的问题。第六,加强对地方保护主义的管理。有很多问题是地方保护主义唆使、支持下产生的。
    
     蒋正华指出,全国人大已经制定了多项法律来促进信用的建立。前一段时间,全国人大在刑法修改当中对赖债不还做了专门的规定,加强了对赖债不还者处罚的强度。最近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民法,有一部分是人格权法。人格权法第六章是讲信用权。主要内容有四条,第一条是规定了自然人和法人享有信用权,这个权是受法律的保护。第二条是讲征信机构可以搜集各方面的信息,但要合法、合理的使用,并且依法公开信用资料。第三条是司法、银行、工商等等部门建立相应的档案,而且这些档案都要互相联通、共享。第四条是自然人和法人有权查阅、抄录、复制、查阅个人资料。信用将对社会公开,公开是必要的,在公开更充分利用信用信息的同时,也要保护个人的隐私。这些措施的实施,将会让我们在新世纪、新时期把信用问题很好地解决。(毛欢喜)
    



骗术揭秘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骗术揭秘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