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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中国企业家生存现状透视

2005年12月13日,广州华港房产公司总经理马豪杀死妻子和女儿后自杀!与此前自杀身亡的德州晶华集团董事长苗建中一样,马豪生前患有深度的抑郁症。企业老总们接连地非正常死亡,引发了公众对企业家生存状态的重新审视。
    
     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企业发展报告》称,近二十年中,我国已有1200多名企业家因种种心理障碍走上了自杀之路。“企业家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风险和压力。”中国企业家协会理事长陈兰通如是说。他认为,对待企业家,社会要减压与保护相结合,有必要抓紧制定“企业家权益保护法”。
    
    
     经过多方努力,中国首部旨在保护企业家权益的地方法规终于在广东取得突破性进展,1月1日,《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生效。
    
     中国企业家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近日,广州市公安局正式对外公布了对马豪案的侦查结果。警方称,马豪在妻子和女儿服用安眠药物、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后,捂口鼻导致两人窒息死亡,自己则割腕自杀。
    
     法医鉴定还得出,马豪死亡时间比妻子和女儿晚几小时,现场排除第四人作案,综合遗书等其他证据,可以得出马豪系杀死妻子和女儿的凶手。
    
     警方称,马豪近期有严重的精神忧郁症状,精神不振,曾表示无法承受工作上的压力,流露出自杀的念头。但警方未对外公布患病原因和遗书内容。
    
     对于马豪之死,几位接受记者采访的企业家表示,这是个案,不便过多评说。然而,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研究处主任李建明告诉记者,虽然抑郁自杀这类极端事件出现的比例不大,但由此折射出的中国企业家心理健康状况问题不可忽视。
    
     李建明介绍说,中国企业家协会每年都会发布一本《中国企业发展报告》,其中有专门章节讨论企业家的队伍建设。记者发现,在最近两年的《中国企业发展报告》中,中国企业家协会对企业家的心理健康状况连续发出严重警告。
    
     报告称,中国企业家的心理健康问题令人担忧,有些企业家缺乏新形势下的“mq”意识,即“心理商数”。一项专门针对经理人生存状态的专题调查显示,经理人竟有“25种锥心之痛”;还有一项调查表明,近二十年中,我国已有1200多名企业家因种种心理障碍走上了自杀之路。
    
     外部环境使中国企业家难以轻松
    
     李建明告诉记者,今年早些时候,他在温州调研时接触过很多民企老板,他们都表示,不愿让自己的子女走经商、创业这条路,因为这样做压力太大、太累。
    
     李认为,很多情况下,外部制度环境的缺失,往往是造成企业家心理压力过重的诱因。例如,不少企业规模越来越大,企业主的压力也随之增大。国内职业经理人机制一直没有很好地发展,企业所有者往往不放心把企业交托给别人管理,只好让自己一直生活在无尽的压力之中。
    
     “有时候,正是不完善的制度给企业家带来了更大的压力。”李认为,目前,我国能确保企业按市场准则运行的制度、法规还不完备。有些制度是缺失的,有些制度是过时的,企业家很多时候会无所适从,平添了很多法律风险。
    
     此外,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发展的模式也往往会增加企业经营者所面临的政策风险。种种不可控因素使企业家频繁遭遇威胁和伤害,大大加重了企业家的心理压力。
    
     立法保护“企业家权益”提上日程
    
     “在中国,企业家社会地位没有完全确立,这是很多问题的症结所在。”李建明介绍说,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国家一直没有能大张旗鼓地提出保护经营者权益的问题。
    
     中国企业家协会理事长陈兰通认为,企业家生存环境恶化的表现除了来自于有形的恶意报复类的人身伤害之外,还有一些来自于地方行政权力的侵害。面对政府权力机关,企业家也是弱势群体,相当一些企业和企业家的命运还掌握在政府部门的手里。因此,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需要一种好的制度来保护。
    
     李建明介绍说,近来,中国企业家协会一直在推动“企业家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工作,但在目前的大气候下,全国层面的立法工作还很难有所突破。他们正着力争取,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先制定一些地方性的相关法规。
    
     据了解,日前广东省已出台了《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其核心内容是对广东省内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和执法行为作出了规范。
    
     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得非法限制外地产品或服务进入本地市场、不得进行部门保护、不得进行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规定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企业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行政机关对企业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监督检查以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必须记录在案,企业有权查阅档案。
    
     这一国内首部专门保护经营者权益的法规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福建、安徽等省也在抓紧制定类似的法规。
    
     “单单制定一两部法律可能不会解决太大的问题,但我们将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此推动企业经营者外部环境的改善。”李建明如是说。
    
     来源:世界经理人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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