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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人不懂献身总被爱遗忘

  第一封情书意外地被公诸于众,第二个女人骂他是不吃荤的笨猫,第三段恋情还未开花就夭折,第四个女友主动献身,却被他拒绝,直到现在46岁了,他依旧是单身一人。

  倾诉人:凌峰男46岁麻城农民

  时间:2005年3月18日

  地点:湖北日报采编大楼一楼

  采写:农村新报记者胡琼瑶

  本来与凌峰约的是下个星期,结果他今天一大早就到报社来了,说前两天算了命,中年过后,会有贵人相助,于是就迫不及待地过来了。我打量了一下他,浅蓝色的牛仔外套,里面配一件深褐色的衬衣,虽然这样的搭配不是很协调,但看上去也干干净净的,让人特别容易亲近,加之一脸憨憨的笑,更是显出了几分可爱.

  第一封情书被公诸于众

  我是幸运的,又是悲哀的。

  父母死得早,有兄弟姐妹6个,我是老幺,大姐一出生就是个聋子,二姐从小就说不出话,是个哑巴,三姐的脚有点瘸,现在已经得肠癌去世了,唯一的一个哥哥体弱多病,直到现在重一点的农活都不能干,我算是最幸运的,到现在身体都挺好。

  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就是老实。如果我稍稍滑头一点的话,我想现在也不至于在感情方面这么失败。早在我读初中时就有人给我介绍对象,那时觉得自己太小了,没当一回事。

  我的第一段感情经历很青涩。

  那年我才18岁,读高三,我们班有两个女孩子对我都特别好,我对其中一个个子较小叫小琼的女孩子感觉好一些,因为她比较腼腆、害羞,脸一红十分好看,我深深为她着迷。

  眼看快毕业了,我想在这个最后的时间里把两人的关系明确化。我的文笔还算可以,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给小琼写了一封情意绵绵的情书。第二天,我把信揣在上衣口袋里,准备找机会送给她。

  我骑着自行车飞快地往学校奔去,那天气温有些低,但是我的心热乎乎的。突然,有人在后面叫了我的名字,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同班同学明,正好我们同路。

  不一会儿,他说有点冷,叫我把外面一件衣服借他穿一穿,我想都没想,把外套甩给了他。

  一进校门,我还来不及把衣服拿回来,阿明就被别人拉去打球去了,等我意识到那封情书还在上衣口袋里时,阿明已不见踪影,我急得直跺脚。

  等阿明回来时,我的那封信已经被公诸于众,一帮顽皮的男同学还告诉了班主任。在当时,这种事情还挺少见的,当小琼得知自己是信中的女主人公时,她羞得满面通红,用恶狠狠的眼神盯着我。那时正好是选团员的时候,小琼因为这件事而落选。从那以后,小琼再也没有跟我说过话了。

  直到毕业,她都没有原谅我。后来听说她嫁人了,而我也来到了武汉打工。

  她骂我是个不吃荤的笨猫

  到了武汉后,因为没有任何技术,我只能在汉西一个菜厂帮忙种菜,日子艰辛而无聊。

  一年后,我碰巧撞见了一个黄冈老乡,他见我身体很强壮,问我愿不愿去学砌房。我想一辈子在这里种菜也不是男子汉所为,于是我跟他进了省建二工程队。

  1984年,我到青山红钢城做工。认识了工地上唯一的女孩秦芳,她是我们包工头的小姨子,十七、八岁,平时我们在砌墙,她就帮着挑水、和水泥,她长得不算漂亮,但是在那个睁眼闭眼都是男人的世界里,一个女孩是特别打眼的。

  我平时喜欢看看散文,写写东西,我决定把自己肚子的那点墨水在秦芳面前卖弄卖弄。于是我绞尽脑汁写了一封自认为很动情的表白书,可能秦芳认为这就是我与众不同的地方,她竟答应了与我交往。

  谈恋爱需要钱,而我那时候一天只能挣3.5元,穷困的我只能带着秦芳“压马路”,最奢侈的事就是带着她到汉正街去买几件喜欢的衣服。就我自己的感觉而言,秦芳那时是真心爱我的。有时我们两个人出去玩,到了没人处,她会主动让我抱住她的腰,我反应迟缓,她就佯装生气,骂我是个不吃荤的笨猫;晚上她会呆在我的棚子不愿走,我一次又一次地催她早点回房睡。当时我真的一点邪念都没有,现在想来,秦芳当时肯定很怨恨我,作为一个女孩子做到那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或许我的不解风情让秦芳感到生活没有激情,而我也疏忽了她的感受,让另一个人趁虚而入了。那人跟我是一个湾子里的,但他属于那种甜言蜜语型的,女孩子嘛,都喜欢听赞美的话,很快,秦芳不自觉地飘飘然。

  当我一次次地约秦芳出来玩,她一次又一次地拒绝我时,我才猛然觉察到有问题了。已经晚了,秦芳很快倒向了他的温柔乡,还傻乎乎地被骗去了自己的第一次。

  正在我郁闷得每天借酒消愁的时候,秦芳的娘家人竟然兴师问罪来了,质问我是不是把秦芳占有了。我委屈得差点没被噎死过去,无论我怎么解释,他们都不相信我,最后,他们把我赶出了施工队,我也认了,谁叫我要先去招惹秦芳呢。

  后来,秦芳找到我,跟我道歉。她告诉我,其实他爸已经把她许配给了红安一个男人,得知秦芳已不是处女身,便把所有的罪名都强加于我,我莫明其妙地做了只替罪羊。

  直到现在,秦芳的老公都很憎恨我。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凌峰,问:“你没必要背这个黑锅吧。”他摸着后脑勺说:“算了,反正她都嫁给别人了,再解释她也不会回到我身边。”

  “你想不想吃葡萄?”

  经历了这次情变后,我对生活似乎有了另一番领悟,并有了一种想创业的冲动。于是我买来很多关于发家致富方面的书籍,还专程跑到北京、天津等地去学习,结果因为种种原因,都未能成功,几年来打工挣来的一点钱也花个精光。

  最后,我还是回到了武汉,做了三年的搬运。期间,我经常到附近一个小馆子里吃饭,次数多了,跟老板的侄女混熟了。不知是我自作多情,还是她对我有点意思,每次我一去吃饭,她就趴在桌旁跟我聊天。她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子,我便逗她玩:“你想不想吃葡萄?”她莫名其妙地看着我点点头,我心里暗自偷笑,因为在我们当地,这就是向对方示爱。

  我们经常用小纸条的方式来传达心声,但信中没有一个“爱”字,但我们都能感觉字里行间渗透的点点爱意。

  在我们的关系还处于懵懵懂懂的时候,她就被她舅妈带回了老家四川,之后我们也通过信,但终究相隔两地,渐渐断了联系。

  她衣衫不整地站在我床前

  我有个侄子在汉口做木匠,他叫我也过去做,那边缺人,我便过去了。在那边因为有很多老乡,所以干得也比较开心。

  侄子有个女朋友叫董媛,人长得挺漂亮,也是麻城人,在武汉眼镜盒厂打工,因为离工地比较近,她几乎天天都过来玩,而且经常会在这边睡。我们这里是个男人堆,她好像并不在意这些,晚上用个隔断拦一下就算完事,时间久了,我们也就见怪不怪了。

  后来,侄子跟我说,想跟董媛分手,说她性格太大胆,而且喜欢跟不三不四的男人混在一起。那时,我也将近三十来岁了,还没有女朋友,于是我就半开玩笑式地说:“你要是不想要,就给我吧。”

  这事没过多久,他们真的分手了。有一天,董园找到我,问我愿不愿意接受她,我正求之不得,我们开始恋爱了。

  对她的了解一天天加深,她真的如侄子所说,大胆得出奇,没过几天,她就带着一包衣服,准备在我的工棚里面过夜。我天生不懂拒绝,对她也是格外地好,除了帮她打好洗澡水外,还在外面帮她放哨,防止别人偷看。晚上,她几次暗示要和我一起睡,但我总觉得关系还没到那个程度,等她睡熟后,就在旁边的工棚里睡下,一晚上起床去看她好几次。别人都说我傻,人家那么主动,你有“菜”不上,苕货一个。

  一天晚上,我在等董媛过来,左等右等不见她踪影。后来有个工友告诉我,看见董媛跟一个男人在花桥吃夜宵,我赶紧找过去了,她看见我一摆头,假装没看见,我气不过,独自一个回去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她就过来了,看着她衣衫不整的样子,好似在我心头挖了一块肉一样痛。见我生气了,她竟把衣服一扯开,露出白嫩的肌肤,往我身边一躺,我一退,猛地把她往外一推,因为我觉得她的身体很脏,跟她在一起都会把我给弄脏了。

  我是那种很传统的人,她可以丑一点,穷一点,但绝对不能这么放荡。董媛再也没来找我了,而且在外面把我“损”得一无是处,我由着她,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几年后,她结婚了,把孩子带到工地上,她竟然叫我帮孩子取个名字,我随口说了个名字,她竟然采用了,还说挺想念我的。唉,真是搞不懂女人!

  现在我已46岁了,依旧未婚,我不想再这样打工了,准备回家承包一个水库,我也应该为我的下半生做点积蓄了,有愿意与我共创一番事业的朋友请与我联系,我将以我的真诚来感化你。

   [琼瑶的话]莫让“老实人”被爱遗忘在角落

  俗话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凌峰口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字是老实。他的确是一个很老实巴交的人,做人老实,做事老实,连谈恋爱都老实过头。但“老实”或许让他落到今天这一步。因为老实巴交意味着没有魅力、个性、吸引力,容易让以后的生活陷入平平庸庸、毫无激情和生气的状况,所以老实人成了被爱情遗忘的角落,正如凌峰,对待爱情的方式总是与众不同,因此爱情总是一次次与他失之交臂。以前人们都喜欢老实人,但如今,老实却越来越不受欢迎了,老实成了呆板、软弱、不自信、迂腐、不会变通等的同义语,压得老实人们抬不起头来,喘不过气来。像凌峰这样的老实人,他们天生有自卑的情节,爱发牢骚,抱怨自己命不好,他们的一生就在抱怨中度过了。在这个充满个性的时代,老实人就陷入了爱情和事业的两难困境,找个老实人让人放心,但一个老实人也许在现实社会中又打不开。唉,真是难办。

责任编辑:王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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