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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孤独无比

(文章来源: 新浪网 ) 


    十二岁,我遇见了他,如果没有他,我不知道,我将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或是自欺欺人,或是自甘堕落,或是自卑得无法见人,我见过许许多多的孩子,在他们成长的时候,或许没有遇到这样的温暖。我感谢他,用尽我一生的感谢。

  我十二岁那年。从乡下转学到这个城里的学校。猛然间从乡下的小土屋进到城市的高楼学校里,我自卑的心思是无以伦比的,或许,每个人都尝过从一个集体到另一个集体时那种暂时的孤单吧,但是我的尤其严重。

  这是一所市里的重点中学,市里的孩子,大都自傲,于是,当我一身哥哥退下来的衣服,背着由旧布头拼成的小书包出现在那些孩子们面前时,他们大都对我露出嘲讽的表情。集体中的个体,是完全没有自我的,我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为那些骄傲孩子的戏弄对象。他们偷偷在我的书包上画上小人儿,在我的由那些装针剂的盒子改装的文具盒上扎小洞。

  自尊不允许我迁就他们。要知道,在乡下,我的学习数一数二,而乡下的那些同学之中,以成绩而显地位的我,像一只骄傲的孔雀;我有父亲在城市里工作,我的衣服,在同学中还算是有新意的。但是一切在这里,在这些尖子生云集的地方,无论是我的学习还是我的着装都成为了他们嘲笑的对象。

  老师们总是喜欢学习好的孩子,尽管事实证明,那些学习好的孩子往往在后来见到老师后,大都没有打招呼的习惯。老师很少关心到我,于是,我更加自卑无比,我不愿意迁就他们的惟一方式就是远离。

  我受不了那个班级的气氛,尽管一开始,我也是高高地举起手来,试图回答老师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但是到最后,总是被老师略带轻蔑的眼光一扫而过。起初是沮丧,后来是打击,再后来,我干脆沉默寡言起来。而时不时有同学拿我开玩笑,我越来越害怕这个环境。

  但是即便是怕,我也不可能露出我的怯懦,于是我学会逃避。小小年龄的我,学会了逃课,班上虽然管得严,但我于班级来说,似乎是可有可无的一个小人物,小人物的消失当然不会有人关注到。起初是一月中我能有三两个课时不去,反正我算是差生,上课回答问题也轮不到我。后来,发展成为恶性的逃课,有时一天我能有一半的课不去。

  现在想起,我甚至恨不得伸出手去安抚一下当年的我,那个可怜的孩子,他当时需要的哪怕是有一个人能温暖地训一声,或是拍拍他的头。我没有朋友,逃课之后,只能一个人踱到没有人看到我的操场上,在那里故作深沉状,其实心里孤单无比,我一次次地围着操场兜圈子,一直到快下课,然后悄悄躲进厕所,怕老师们看到我。

  他或许就是那个时候注意到我的。
   他是个打铃人,是学校里雇来的临时工,每天,我都是看到他匆匆从校门口的值班室里出来,然后跑向学校的那口大钟。学校的钟很有名,是市里的重点文物,由于要体现重点中学的重点性吧,一直用来作为学生上下课的提醒方式。

  他在那值班室里,卖些学生用具及水作为补贴。现在想想,那时他的工资一定是很低的,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在学校里摆小摊卖水及用具了。他很年轻,可能是刚成家,我经常看到,有一个年轻的女人在那里帮忙,现在想来,可能是他的妻子。

  他可能是一个月之后注意到我的,因为每当他从值班室出来,我都会习惯性地跑到厕所。起初,他可能觉得奇怪,甚至可能会觉得这孩子并不是学校里的学生,所以他也没有过问,但是后来,他却在一件事中明白。

  那是一次下课后,那一节我没有逃课,攥着爸爸给我的几角钱,去学校门口买水喝。这时,几个同班的学生也在那里买水喝;本来我排在最前,但是却有一个急于喝水的女同学,非常蛮横地挤了我一下:“走开,乡巴佬!”其实,当时的孩子并无太多蔑视的意思,一半是对这个称谓的好奇。

  已经习惯了不与他们争战的我,默默地站到一边。说实在的,这种委屈受多了,也不觉得委屈了,我等他们喝完,小心地走过去,递给他钱。

  他给我打水,眼睛却看向我,似曾相识的眼神:“你,和他们是同学?”

  我点点头,一口气喝完了水。这节课,我又要逃课,喝完了水,我首先要躲到厕所里去的。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明白,又小心地问我:“你是乡下来的?”

  我不敢再回答他,那颗敏感而脆弱的心告诉我,他知道得越少越好,甚至天真地想,他也可能会看不起我,因为我学习不好,我是乡下来的。我拒绝回答他,放下杯子,往厕所里跑去。

  打完上课铃,我悄悄地从厕所里溜出来,走到空无一人的操场上面,想着方才那一幕,心里想,这又是一个难熬的45分钟。我假装深沉,表面上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其实,那些同学已将我伤得太深,我甚至想回去告诉父亲,我不在这里上学了,哪怕让我去一个很小的学校,只要能融到同学之中,我也无所谓。

  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头,温暖而轻快,带着家长对孩子的那种宠爱。

  我惊奇地回过头去,是他。“你怎么不上课?”他目光直盯我。

  我低下头,想不起说什么好。半天,只说了个自己也觉得成不了理由的理由:“我,我肚子疼。”

  他哧一声笑了出来,右手拉住我的手,他的手厚实而温暖。

  “那就陪叔叔在这里走走吧。”他拉着我的手,慢慢地在操场上兜圈子。说实在的,当时我确实有点儿害怕,他完全有可能告诉我们的老师和校长的,而我,那时在众人面前势必更加不堪。

  他给我讲他小时候的故事。他当兵的时候,在他们班里是个子最小的一个,许许多多战友都看不起他,他一开始甚至想着永远比不上别人了,干脆就谁也别接触;但是后来,却在偶然的一次军容比赛中,他叠的被子得了第一,从那之后,他便再也不会看不起自己。
  说实在的,他的故事我真的听不懂,毕竟那时,我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但是,快下课时,他蹲下身子,对我说:“我知道你与他们可能有委屈,但是你要记住,你同样是一个学生,同样没有理由比他们差。”

  这句话我听懂了,十二岁的年龄第一次为了一句话而认真地思考。那种眼光,直到今天,我依然忘不了,那里面似乎能包容、理解我的所有委屈与不安,还有一种沉甸甸的信任。他跑去拿长杆打铃,我习惯性地跟在他的身后,我隐约认为他的意思是,我不能再躲到厕所里。

  他将那根长杆挂在铃芯的那根铁丝上,然后对我说:“你来拉!”

  要知道在当时,多少孩子都想拉一下那个圆圆的铃芯,在孩子们的眼睛里,那简直就是一种权威,我使足力气,拉响了第一下,第二下。

  这是下课铃,我看到教学楼里,每个教室里跑出许多同学来。而有跑得快的同学,在我没有打完铃的时候,最先就跑到了操场上,他们用不相信的眼光看着我,看着我身边微笑着的他,我更加用力地拉动手里的长杆。开始有同学对我指指点点,口里小声喊我的名字,是杜晓进,是杜晓进,他打的下课铃。

  后来的事情记不太清楚了,但有一件事,我却记得清楚,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逃过课,我学会了尽力以自己的成绩来融入这个集体,来赢得他们的尊重。

  十二岁的那年,是他第一次教会了我认识自己,不再逃避。

  去年,学校里搞一次演讲活动。以前的班主任知道我现在出了几本书,而且在一定的小范围内有知名度,于是约我去以前的学校演讲。我得以有机会再次见到他。他已是近五十岁的人了,但在学校里依旧做着打铃这个事,学校的工资涨了,他也成了正式职工。

  他似乎认不出我来,犹豫着与我握手,当年的事,毕竟在每个人的记忆里沉淀出了不同的模样,他的与我的印记是那样不同。在他看来,是件小事,而我则是带了感激的心态去看。,我们对往事的不同回忆让我那位已经退休的班主任哈哈大笑,拍着我的肩很亲切:“晓进,你再是作家,经过了这么多年,怎么可能记得了这么多事情呢?”

  我记得,我真的记得。我将自己的手放在他的手中,他的手依然温暖,如果手也有记忆的话,那么,它应该会想起,十七年前,它拉过一个少年的手,给过那个委屈的少年十分渴望的温暖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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