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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就业遭受“有色眼镜”

在日前举行的市政协有关座谈会上,委员们围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建言献策。委员们谈到:男女平等,才能社会和谐,但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仍然存在,建议全社会积极创造让女性学习提高、发挥才能的条件,为女性平等就业撑起“半边天”。

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近年来,女性就业创业的路正越走越宽———建立了妇女就业促进中心、女性创业实训基地和妇女创业专家指导团,推出了“职业见习补贴”、“职业飞翔计划”、“四保”就业岗位以及20个“双学双比”实事项目等。截至去年底,本市妇联系统为女性进行职业介绍达13余万人次,推荐上岗近8万人次。同时,在免费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小额贷款等政策支持下,一批有创业愿望的女性开始自主创业。目前,全市个人创办的非正规劳动组织中,由女性创办的近50%。

“尽管目前女性就业的形式、内容多样,但在现实招聘中,不少单位还是用‘有色眼镜’看待女性应聘者。”座谈会上,不少委员谈到,一些单位在招聘时宁要条件差的男性,而不收优秀的女性,就是担心女性进单位后要怀孕生育。

在不久前举行的上海首场白领女性专场招聘会上,不少单位打出了女性须“已婚已育”的条件。虽然招聘会提供了近千个岗位,但当天却只有500余人达成就业意向。市妇联最近一项关于女性就业状况的调查也显示:有13.9%的女性被访者在求职中碰到过因性别而遭拒的情况;还有25.8%的被访者认为“不太明显,但可能有”性别歧视。

对此,市政协常委周剑萍指出,《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已将女性生育负担社会化,生育期间的医疗津贴和生育津贴都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为女性职工多的单位大大减轻了负担。她建议,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对这一办法的宣传,为招聘企业和单位思想“减负”。

女性生育不仅是个人和家庭的“小事”,更是全社会的“大事”。一些委员还谈到:如果女性为了选择求职而放弃生育,很可能会出现更多的“丁克”家庭。到那时,即使政府给予生育更多鼓励,也难抵必须支付的社会成本。

市政协常委王禄宁认为,除了社会应给予女性更多宽容和选择机会外,政府还应从源头上考虑解决性别歧视这一问题。通过制定公共政策、完善社会保障等,为女性平等求学、就业等提供有力保障,维护女性的合法权益。(文/陆一波 徐琪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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