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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民工可申请一次性工伤保险

从今年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农民工,可以申请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张蓉说,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是针对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经所在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伤势等级认定申请,被诊断、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者。由于丧失基本劳动力,伤残农民工本人可以提出申请一次性支付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形式有两种,即按月定期支付和一次性完全支付,最高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每月应取金额的120倍。
    
     对于户籍不在新疆的外省农民工,只要在新疆的生产经营地统筹地区参加了工伤保险统筹,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也可以选择按月定期支付和一次性完全支付。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经伤残农民工本人提出后,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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