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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劳动力升值还是让人民币升值

七国集团邀请中国的财政部长和总行行长参加今年的会议,使人首先想到,各国又要对中国施压要求人民币升值了.这些国家会强调,中国面对巨大的贸易顺差,应该放松对人民币的管制,以便通过汇率调节,抬高出口
     产品价格来促使贸易趋于平衡.
    
     如果人民币真的有升值余地的话,那就意味着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涨价的余地.而我们应该注意到我国的许多产品的竞争力是建立在廉价劳工的低工资和恶劣的工作条件上的.作为代表劳动人民的政府,如果发现工业产品有涨价余地,首先应该想到的是进一步改善劳动条件,让劳动力升值,让劳工的生活工作状况得到改善.
    
     让劳动力升值和让人民币升值的结果是同样的,都会加大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价格,降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但是强化劳工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力的价值的结果将给劳工带来好处.相反,货币的升值可使资本家的资产升值,而劳工的权益将会受到进一步压迫以便维持产品竞争力.
    
     假定有一个封闭的市场,所有的企业都有20%利润,也就是说每生产100万元产品,只用80万元发工资和购买材料(即他厂家的产品).如果这20%利润属于外国投资者或者被老板存到国外,那么很快,这个封闭的市场内就会出现产品过剩,因为80万元买不走100万元的东西.这多余的20%的产品就需要到海外寻求市场.具体说到中国,如果中国所有的企业每年生产的产品价值1百万亿,而所有社会成员所得为80万亿,那么每年就会多出20万亿的剩余产品,这些产品如果销往海外,就形成了巨大的出超,也就是出口顺差.即使让汇率自然波动,人民币价值会上到出口减少为止,只要国内的总生产能力大于总消费能力,不管人民币如何上扬,产品的过剩还会存在而且越积累越大.而要想消除产品的过剩就必须使总消费等于总产量.比如把预计提高人民币价值所增值的那部份钱以工资或保险或福利的方式还原给生产者,才能使他们相互购买彼此产品.也就是说我们如果创造了100万亿的产品,就应该让社会成员有100万亿的收入即消费能力.
    
     很多工厂的老板反对提高劳工保护条件,强调提高改善劳工待遇所导致产品价格的提高会使公司破产,使工人失业.先不管这种说法的对错,我们还是先来对比一下是让劳动力升值对产品价格影响大还是让人民币升值对产品价格影响大.如果人民币升值百分之十,那么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立刻被提高百分之十,可是如果劳工的工资提高百分之十的话,只使产品成本增加百分之三左右.因为即使是劳动密集形产业人工费也只占产品成本中的一小部份,假如人工费占成本的百分之三十的话,那么当人工费增加百分之十时,产品成本只增加百分之三多一点.
    
     对于那些无法承受工资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的企业来说肯定也无法承受货币升值带来的成本上升.只不过,企业主在廉价处份企业资产时人民币升值部份可以抵消处份损失(相对于外币来说).所以,人民币升值虽然不会解救效率低下的企业但是会给那些企业老板们资金出逃的机会.
    
     如果我们强化劳工权益保护,雇主将不能随意解雇工人.这样雇主将不得不加强职工培训,使有技能的职工成为企业财产的一部份.随着职工待遇的提高劳工成本的增加,企业将进行技术升级和自动化方面的投资改造.可是如果维持劳动力的廉价,当企业产品竞争力下降时,雇主总可以通过压低工资福利等劳动成本来维持竞争力,企业主将没有技术升级改造的积极性.
    
     当雇主不能随便解雇工人时,工人可以在城市定居,购买住房并加速城市化进程.增加了收入的劳工将会有更大的消费能力从而可以扩大内需.城市化的进程中,上下水道的建设,垃圾处理,道路的扩展等都会进一步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使中国逐步向工业国过渡.这个向工业化国家过渡的过程的前提就是不能让人民币升值而是要让劳工价值升值.
    
     当人民币升值后,为了维持产品的竞争力,成本中可以用于提高劳工福利的部份将受到压缩因此将恶化劳工收入.随着劳工收入的恶化,国内消费也会受到挤压,结果雇主不得不进一步压缩劳工成本,从而进一步恶化劳工的收入.这样整个国民经济就不能摆脱低水准的循环,企业也不可能升级换代.
    
     我认为,面对国际上要求中国采取措施减小贸易顺差的压力,中国政府可以公布一个提高劳工待遇的规划,比如在未来五到十年推行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当中国政府大张旗鼓宣传并推行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时,国际社会要求人民币升值的压力就会降低甚至会消声.
    
     我把sa8000的主要内容附在了下面,供诸位参考.这里面的主要条款与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国内各种法令法规并不抵触.其中有可能使政府为难的条款可能就是劳工可以自由组织工会这一款.
    
     其实,痕7b在许多外资企业,特别是日本韩国台湾资本的中小企业,在中国实行不顾工人死活的野蛮经营,攫取最大利益.处于劣势的劳工不能有效地捍卫自己的利益.由于地方官员往往站在资方一边,许多劳工倍受欺凌.地方政府特别是被这些企业买通的地方官员往往不能对企业监管监督,企业即使进行犯罪活动政府也无可奈何.因此形成了类似威虎山一样的无法无天的企业王国.
    
     由我国的劳工群众对这些企业实行适当的监督会是很好的办法,因此在这些企业里建立工会是当务之急.对这些企业中的工会可以由各地方的总工会领导,并协调劳工与资方的冲突,确保劳工利益.在现在政府不能干预企业独立经商等名目下,我方只有通过工会才能对企业内部的事务特别是外资企业内部实行适当的干预.另外,中方还可以借助工会的力量将外资企业中的工人们形成组织的力量有计划地学习吸收外企的技术及管理知识,从而使外资企业逐步变成中国的企业.
    
     当然,这洋做会牵动共产党机制的改革.因为现在许多企业的资方都是共产党的干部.如果今后劳工方面也由共产党干部领导,劳资双方会发生利益冲突.现有的企业党委已经不能适应这种形式,应该分设资方党委和劳方党委,由上级党委在社会上其他领域的党委比如舆论司法等部门的党委的参与下对劳资双方利益进行的协调.当所有的公司都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工会组织,而共产党又同时是许多企业的资本家,共产党最终会逐步形成党内两大派.由“党内有派”开始实行党内民主逐步向“党外有党”的全面民主体制过渡.
    
     因此,不管是从社会主义原则及劳工利益出发还是从国家长治久安的执政党利益出发,相对于让人民币升值来说,让劳动力升值都是最好的选择.让人民币升值只会使资本持有者和有钱人获利但不利于劳工百姓.
    
     另外,让劳动力升值还是让人民币升值不仅是一个经济政策的决策,这里还有一个选择立场的问题.如果站在资本家有钱人的立场上,那么就很可能选择升值人民币,而如果站在广大劳工百姓的立场上,必然会选择不升值人民币而强化提高劳工权益的决策.
    
     资料:sa8000的主要内容
    
     1997年,总部设在美国的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c1:socialaccountabilityinternational)发起并联合欧美跨国公司和其他国际组织,制定了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其宗旨是确保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皆符合社会责任标准的要求.其主要内容包括:
    
     (1)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者支持使用童工,应与其他人员或利益团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儿童和应受当地义务教育的青少年的教育,不得将其置于不安全或不健康的工作环境或条件下.
    
     (2)强迫性劳动.公司不得使用或支持使用强迫性劳动,也不得要求员工在受雇起始时交纳“押金”或寄存身份证件.
    
     (3)健康与安全.公司应具备避免各种工业与特定危害的知识,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采取足够的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中的危害隐患,尽量防止意外或伤害的发生;为所有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环境,包括乾净的浴室、厕所、可饮用的水;洁净安全的宿舍;卫生的食品存储设备等.
    
     (4)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的权利.
    
     (5)歧视.公司不得因种族、社会等级、国籍、宗教、身体、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政治归属或年龄等而对员工在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方面有歧视行为;公司不干涉员工行使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工会会员和政治从属需要的权利;公司不能允许强迫性、虐待性或剥削性的性侵扰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6)惩戒性措施.公司不得从事或支持体罚、精神或肉体胁迫以及言语侮辱.
    
     (7)工作时间.公司应遵守适用法律及行业标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标准工作周不得经常超过48小时,同时,员工每7天至少有一天休息时间.所有加班工作应支付额外津贴,任何情况下每员工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且所有加班必须是自愿的;
    
     (8)工资报酬.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应低于法律或行业的最低标准,并且必须足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求,以及提供一些可随意支配的收入并以员工方便的形式如现金或支票支付;对工资的扣除不能是惩罚性的,并应保证定期向员工清楚详细地列明工资、待遇构成;应保证不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虚假的学徒工制度以规避有关法律所规定的对员工应尽的义务;
    
     (9)管理系统.高层管理阶层应根据本标准制定公开透明、各个层面都能了解并实施的符合社会责任与劳工条件的公司政策,要对此进行定期审核;委派专职的资深管理代表具体负责,同时让非管理阶层自选出代表与其沟通;建立并维持适当的程序,证明所选择的供应商与分包商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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