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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出新招:外来工退职养老保险关系可保留

累计缴费不够15年的外来参保者如不退保达到年龄时仍可领取个人账户全部本息
    
     为引导外来工不退保,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再出新招:外来参保人员退职时可继续将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广州,等其达到退休年龄时,即使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仍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内包括企业缴纳部分的全部本息。
    
     提前退保仍较为突出
    
     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统计,在目前农民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意识普遍不高,地区和地区之间养老保险发展不平衡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够畅顺的情况下,广州许多外来工在转换工作单位时反复退保。这使得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总是达不到15年,结果导致他们在到达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时,根本无法按月领取养老金。
    
     退保只返还个人所缴
    
     对此,广州市根据有关规定调整了相关的政策鼓励参保、引导外来工不退保。
    
     据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陈敏处长介绍,按照广州市以前的做法,农民合同制职工等外来工在退保时,将退还其个人账户的全部,也就是缴费基数的11%(包括个人部分的8%和企业部分的3%)。而在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省劳动保障厅的政策进行接轨后,退保时则只能退个人部分的8%。虽然从表面上看,参保人少拿了3个百分点,却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促进农民工少退保的作用。
    
     政策解读
    
     退职不退保有何好处?
    
     一、如实现了养老保险全国性的统筹,其养老保险关系还可转回其户籍所在地。
    
     二、关系暂时不能转移的参保人,仍可继续保留在广州,其个人账户内款项(缴费基数的11%)利息继续计算,今后再次参保时可进行累计合并计算。
    
     三、参保人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符合条件并办理了代发手续的,可通过邮局、银行在其户口所在地按月享受养老金。
    
     四、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群,当其达到退休年龄时,仍可领取个人账户内的所有款项既包括个人缴费部分的8%也包括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内的3%,并予以计算利息。
    
     新闻链接
    
     不符政策“买工龄”也枉然
    
     劳动部门提醒警惕“代办视同缴费年限审核”骗局
    
     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将直接影响到普通职工能否退休,退休后享受什么样的养老金待遇。而近期在社会上却流传着“只要向个别中介及个别个人交纳巨额费用,该中介个人既可为不符合国家连续工龄政策的人员代办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的说法。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此类花钱买工龄的说法是一种欺诈和违法行为。市民可及时予以举报,电话:87658995、87655325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陈敏昨郑重宣布,视同缴费年限审核是劳动保障部门的正常业务,原本市国有、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后,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年龄前3个月,只要原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计算连续工龄的规定,都可以按规定提出审核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个人和机构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会认定,如果采用虚假材料等方式妄图骗取养老保险金的做法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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