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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

沈阳市今年将开发1万个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1人实现就业。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和养老保险扩面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沈阳享受社保补贴的人员将由去年的“4555”人员(即女45周岁以上,男55周岁以上)变为“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这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人享受到社保优惠政策。
    
     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
    
     据悉,今年沈阳市将力争确保城乡实名制就业23.87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困难对象就业1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1人实现就业,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普惠制培训5万人,扶持创业带头人1000人,带动6000人就业。并在两年内解决历史遗留的再就业问题,年底前解决核定人数的50%,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
    
     同时,沈阳市还将通过继续购买公益性岗位和鼓励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实施包保责任制、加强动态管理等措施。
    
     对符合就业需求的人员在提出就业申请后,有关部门在一周内为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并帮助其上岗就业。
    
     医保可享全额补贴
    
     公益性岗位安排的就业困难对象,将分别由市或区县财政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据了解,2007年12月31日以前,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本人申报并已参加社会保险的,可得到社保补贴,期限暂定3年。
    
     其中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参保或续保,沈阳市财政按所缴养老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医疗保险原则上参加住院统筹,不建立个人账户,沈阳市财政按社会平均工资和单独统筹地区确定的缴费比例给予全额补贴。
    
     其他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大龄就业困难对象也可享受社保补贴,只要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沈阳市财政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并按单位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的3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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