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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女公务员着装规范出台可时尚不得性感

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这类性感的衣服,浙江档案系统的女公务员在上班时不允许再穿了——近日,浙江省档案局颁布全系统《女公务员办公礼仪规范》,在着装、语言、交往、行为4方面对女公务员提出了要求。据悉,制订专门针对女公务员的礼仪规范,在全国还是首次。
    
     东方早报报道,规范把“服饰美”摆在第一条,要求女公务员的“办公服装应合乎身份,庄重得体、朴素大方,忌过于前卫招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自身修养与素质”。同时规定,在工作中及正式场合,着装不应过于单薄紧身,内衣不应外露,佩带的饰物以少为好。
    
     除了服饰,《规范》还在语言、交往、行为方面对女公务员提出要求,如“工作或日常交谈中应自觉使用文雅词,回避不雅之词,更不能讲黑话、黄话、怪话”;接待来宾、听电话、要求他人帮助时应使用“请”、“谢谢”等专用语;与外界人士交往时不忘维护政府形象与个人形象,注意举止等。
    
     浙江省档案局妇女委员会主任吴玲称,“制订这个规范,主要是由于档案系统女同志特别多。”据悉,该省档案系统工作人员中,女性约占70%;省档案局90多名公务员,70多名是女性。看到其他系统一些公务员上班时穿吊带衫或奇装异服,吴玲有了制订办公礼仪规范的想法。今年,浙江开始机关效能建设,该局妇女委员会在征询女公务员意见后,出台了这项规范。
    
     “之所以把服饰提到首位,是因为这是人们对女公务员的第一印象。”吴玲说,“穿着要体现文化素养和档案系统的庄重、严谨,要时尚而不性感,可以说是对礼仪规范的概括。”8月24日,浙江省档案局还专门聘请著名服装设计师吴海燕到该局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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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该市开发区今年6月出台《广州开发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员上班不能穿九分裤和时尚拖鞋,公务员穿着执法制服时不能佩戴首饰……违反规定者,每次处罚金额从50元到300元不等,一年内违规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北京:《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规定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公务人员的穿着应遵守下列礼仪常规:
    
     办公室工作穿着要整齐、稳重、大方。工作人员上班时不能穿短裤、运动服,在办公室不得着超短裙。
    
     宴会、记者招待会时的着装应讲究。男性可穿颜色深一点的西装,加上白色的衬衣和领带。女性可穿套裙或旗袍,颜色以高雅艳丽为宜。
    
     会见、访问时可穿套装,也可穿色彩、图案活泼一些的服装,如花格呢、粗条纹、淡色的服装都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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