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务资讯 - 我国11月底出台养老保险新规

我国11月底出台养老保险新规

中国劳动网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18日称,有关养老保险新制度的“国务院的文件在11月底就会出台,具体细节很快就可以公布”。据了解,这次养老保险的调整属结构性调整,同时,基础养老金月缴标准将由月平均工资的20%升至30%,对于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没有变化。而且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将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将进入参保范围,他们的缴费比例将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低于企业职工的缴费比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田成平表示,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并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目前业内把参加养老保险的人群分为三种:一是“老人”,指养老制度改革之前已经退休的职工,他们按原定标准支付;二是“中人”,指改革之前已经参加工作,但还没有退休的职工,他们的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过渡性养老金、补助性养老金;三是“新人”,指改革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他们的养老金按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来核发。
     参与养老保险制度制订的一位国家发改委官员透露,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标准不会降低,因为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也同时提高了。
     根据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
     2006年,在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的同时,基础养老金月缴标准为由月平均工资的20%变为30%。
     “这有点像把你左口袋的钱放到了右口袋里,反正都是你的钱”。一个专家这样比喻这种变化。而对于国家来说,这样的调整则使得当期支付压力变大,长期支付压力变小。
    



劳务资讯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务资讯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