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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还是创收?向招聘收费喊停

近日,前往北京某高校参加英语教师应聘考试的人们发现,他们每人被要求交纳50元钱。“一张卷子值50元钱?”尽管对此心存怀疑,但为了不失去机会,大家还是将钱如数交上。也有读者向记者反映,一知名媒体机构在招聘时向学生收取报名费30元,而学生交钱后得到的只是一张手写的收据。
    
     就在一些跨国公司为招揽人才不惜重金投入甚至甘愿为应聘者报销机票的同时招聘收费的现象却也的确存在于毕业生求职的过程中。据了解,收费的大多是机关、学校,也有一些企业,收取金额多在20至100元间。
    
     负担加重 求职学生无可奈何
    
     采访中,有毕业生表示,如果花钱交费能增加找到好工作的机会,那么这种钱花得还是值得的。但与部分学生对招聘收费泰然处之的态度不同,大多数学生对此“深恶痛绝”。“找工作本就不易,有些单位还借机‘揩油’,太令人气愤!”一位宗姓同学难掩心中愤慨。“虽说每次收取的数目都不大,但积少成多,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另一位同学表示。有学生告诉记者,这种在报名、笔试、面试或试讲中交纳的费用被他们戏称为“求职附加税”。
    
     自觉有理 收费单位振振有词
    
     面对学生的质疑,一些有收费行为的招聘单位不以为然,他们甚至论证起向应聘者收费的合理性来。
    
     帮助单位收回成本 单位为招聘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招聘单位筛选人才的余地很大,但这也意味着他们要投入更多成本。向应聘者收费能帮助单位收回一些招聘的成本。
    
     考验求职学生诚意 学生投递简历后又临阵缺席考试,这给招聘单位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浪费。一些单位用交费的方法来考验学生的诚意。“很少有学生交完钱又不来参加考试。学生愿意交钱,也证明他很有求职诚意。”一位人力资源负责人说。
    
     促使学生理性选择 收取一定数额的报名费能促使学生在报名时三思而行,避免出现“见了单位就面试,见了学校就试讲”的情况,同时也减轻了招聘单位的工作压力。
    
     于理于法 招聘收费应该杜绝
    
     尽管招聘单位大都自认收费有理,但实际上,这种招聘收费不仅不合理,还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早该明令禁止。
    
     明文规定不许收费 劳动部下发的《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写明,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许向劳动者收取费用,不许把交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包括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应由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北京市人才管理办法》也规定,任何单位在招聘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求职应聘人员以其财产、证件作抵押。同时,国家物价部门表示,这种招聘收费从未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核。
    
     成本岂能转嫁应聘者 招聘是人事部门的一项工作,其费用应计算在单位的运作成本之中,不应向求职者额外收取。招聘单位不能将因求职人数过多而带来的问题转嫁到学生身上。如果招聘单位要靠这样的收费“回本儿”,那学生还真要三思,这样的地方值不值得一去。
    
     抬高门槛还是考察诚意 其实需要考验的不仅是求职者的诚意。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无异于抬高招聘门槛,给学生设置求职障碍,甚至会因此影响到学生对招聘单位的信心,并质疑其招聘诚意。更何况,一个优秀人才能为招聘单位带来巨大的效益。
    
     理性能用收费达到吗 求职要理性,招聘同样如此。单位应该对所招聘的群体进行准确定位,缩小招聘范围。在这个讲求机会均等的双向选择时代,借收费让学生理性选择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应聘者的机会,双选的天平已然倾斜。
    
     作为求职方,学生应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如果发现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有收费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人才招聘管理部门举报,并在交费时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必要时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所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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