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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错时”不如“弹性”

随着春节长假结束,上下班高峰时段交通拥堵再次凸现。能否通过错时上下班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这个曾被有关部门列入议事日程的话题重又引起市民关注。
    
     据了解,二十多年前,上海曾实行过类似的“错时上下班”和“错时休假”制度。今年53岁的陈先生曾当过近10年工人,据他回忆:当时一般企业、工厂的上班时间在7时30分至8时30分之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上班时间为9时或9时30分;此外,当时的休息日也不全都固定在周六或周日,他所在的单位是周三休息,其它不同系统的单位周一至周五休息的都有,后来才逐渐统一到周六周日休息。现在,本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实行的基本都是“朝九晚五”、双休日休息的“格式化”工作制。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上下班高峰时段的交通问题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难点。因此,有人建议采取“错时上下班”以缓解交通拥堵。家住浦东灵山路的朱小姐在遵义路上班,每天乘车需经过大半个市区、花费近2个小时。她向记者算了笔账:“7时出门,要花2个小时才能到公司;7时30分出门,只需花一个半小时就能到公司。如果实施%26acute;错时上下班%26acute;,既缓解交通拥堵,也节省时间成本。”对此,不少市民都有同感。
    
     但也有不同声音。在松江经济开发区上班的费小姐坦言:由于家住市区,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就要两三个小时,如果再把上班时间提前或下班时间推后的话,从家中出发的时间将更早,到家时间也将更晚。“起早贪黑”会给生活带来更大不便。
    
     公务员徐先生也认为“错时上下班”实施起来有点“悬”:如果行政机关都周六周日休息,而一些企业在周一至周五轮休的话,企业周六周日纳税、工商登记等就会经常吃“闭门羹”;此外,家长送孩子上学、病人上医院看病、储户去银行存款等,都是根据这些单位的作息时间而定的,因此实际人流不可能因“错时上下班”而错开。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市场经济时代,不能靠计划手段来硬性规定作息时间。”
    
     对此,同济大学教授杨晓光指出:硬性规定的“错时上下班”和“错时休假”可能会对经济生活、家庭生活的正常秩序产生一些影响,实施的可行性须做极其细致的研究。他建议,政府可倡导单位、个人实行弹性工作制,在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工作、生活需要和交通堵塞的时间分布等实际情况,相对灵活、合理地安排上下班和休息时间。此外,政府部门还可根据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对单位、个人的弹性工作时间安排出台指导性意见,以避免对正常社会生活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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