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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中生“索要就业权”

“在校生”是否可以参加劳动就业?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一名高中生为索要“就业权”,将该县人事局告上法庭。
    
     2003年11月24日,澜沧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部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招工简章,只要具有本县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学历就可以参加报考。当时身份是澜沧县一中高三学生的穆楠参加了考试,成绩名列第四。随即,他的体检也顺利过关。
    
     可最后,人事局取消了他的录用资格。理由很简单:根据惯例,“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社会劳动就业的招工。
    
     经过上诉,今年1月,穆楠官司打赢了,可两个多月时间过去,他仍然无法就业。由于此案在国内尚属首例,已引起法律界和劳动就业部门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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