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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实行“月薪制”

最近,北京对建筑市场的用工行为进行了规范,市劳动
     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建委还对实行劳务分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了“月结季清”制度。并规定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留存与其进行劳务分包活动单位的农民工工资表。在劳动合同方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专门指出,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标准,且约定的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而应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并由本人确认。这一切都是一个规范农民工工资很好的苗头。
    
     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成了许多城市久治难愈的顽疾。为城市建设挥汗的农民工群体,艰辛地游走在城市的边缘,一到年关,还要为讨薪而心酸、流泪。温总理为农民熊德明家追回被拖欠的务工工资,引发了一场席卷全国的“讨薪风暴”。此后情况虽有所好转,但问题依然严峻。在这个背景下,各地发出“按月发放”的通知,自然令人欣喜。虽然这源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在去年发
     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按月发薪,作用不可小觑。对于“在编”的工人而言,按月发工资可能是天经地义的事,而在农民工却是天大的“利好”。在观念上,这意味着作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民工,真正获得了受劳动法规有效保障和社会平等对待的地位,他们的血汗钱问题也有望探索出一条解决的路径;在行动上,这表明各地已经把切实解决欠薪问题列入议事日程,并见诸于文件之中。
    
     但是,目前国内实行农民工“月薪制”的地区和行业还不普遍。常有农民工兄弟发问:“早就听政策说,咱城里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全都实行工资卡制度了,可我的卡呢?”对于各地怎样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到如今的“政策阳光”,广大农民工的忧心,看来并不会因一纸通知而消除。
    
     要真正破解农民工欠薪这道难题,关键在于要向“制度化”寻求答案、寻求支撑、寻求保障。以往的历史经验告诉人们,很多好做法由于缺乏制度保证,此时开个好头,彼时却无法划上圆满的句号。因此,在发出“按月发放”的通知之后,各地怎样以制度化确保其落到实处,才是关键所在。北京市先从建筑施工企业入手规范了合同,从这里开始,农民工的劳动合同问题、劳动保障问题都将有一个满意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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