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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部门分担困难职工参保金

从今天起,南京市属困难企业的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将分担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所需资金的一半以上,其余由企业解决。
    
     今年2月,南京市政府出台《意见》,明确了政府、产业集团和企业的筹资责任,要求困难企业参加医疗保险,必须为超出在职职工33%以上的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基本医疗保险调节资金。同时,通过多级、多渠道筹资的办法,由主管部门(产业集团)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从产权转让收入中解决市属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所需一半以上资金,其余由企业解决。
    
     据了解,本月将有41家市属困难企业的2万多名职工参保,其他困难企业也将陆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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