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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讨薪维权必用“五招”

到了岁末年底,若遭遇用人单位欠薪的情况,打工者该如何依法维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笔者在此为打工者提出讨薪维权五个招数,以供参考:
    
     第一招:用工单位要清楚。打工者必须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如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情况以及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为追讨欠薪作准备。尤其是用人单位分支机构或挂靠单位多的,或打工者是通过中间环节应聘的,更要引起注意。
    
     第二招:劳动合同要签订。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支付时间等。一旦发生欠薪纠纷,打工者就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追讨欠薪。有的打工者与用工单位达成口头协议或君子协议,一旦发生纠纷,打工者很难说清。
    
     第三招:打工手续要完备。打工者除了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外,还应办理相关手续,如领取工作证或厂卡,外地劳工还须办理《流动人口用工证》等,而且必须用真实姓名办理上述手续。发生欠薪纠纷时,这些合同证、用工证、工作证等将作为证据派上用场。
    
     第四招:领薪要足额。《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等。打工者应每月向用人单位足额领取工资报酬,而不应只领取基本工资或者生活费。也不要接受用工单位拖欠工资的欠条,免得年底讨工钱难。
      
     第五招:讨薪要及时。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只有60天,打工者应按月向用人单位领取或追讨工资,而不能听任用人单位无限推迟,以致丧失仲裁时效。发生劳动纠纷之后,劳动者应该首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作出裁决后如果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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