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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培训全新改版

劳动保障咨询机构及其“第三方”服务正逐步迈向新台阶。记者从上海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协会获悉,全新改版的2004年度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人员从业资格岗位培训将于近日即将“浮出水面”。
    
     凡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相关工作经历者,都可报名参加。申报时需提交本人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及本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培训合格者将获得在劳动保障服务领域从业的有效资格证书,并可创建面向企业的公共hr服务机构。
    
     【服务利企利民】
    
     各类新型经济组织的不断涌现,对公共hr服务提出更为专业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新要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对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代理代办劳动保障等日常事务,既为政府减轻压力,也为企业提供方便。并促进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以及加快企业向市场化方向持续发展的进程。
    
     劳动保障的专业化服务,不仅可以使企业及时准确了解最新政策,减少操作上的盲目性;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享受日常“人头”管理的便利;还能减少不必要麻烦,节约成本,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规范而统一的专业化服务,对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也十分有利。
    
     【培训13模块】
    
     据了解,培训课程设计为总共80课时,内容包括“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概论、就业概述、劳动力资源管理、企业工资管理、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制度、员工福利、劳动争议处理、劳动监察、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工商税务政策、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的公共关系”等13个知识模块。
    
     改版后的2004年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更注重实务,注重职业道德与规范,加强诚信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并且还强调树立形象,创建品牌。新增课程为“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与“劳动保障咨询服务的公共关系”,核心是hr管理中的“薪酬福利”。教材选用《劳动保障实务》、《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与《劳动保障相关文件选编》等3本,由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
    
     考试合格者可以获得由上海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协会颁发《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证从业者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复训。目前本市已有1500余人取得岗位从业证书,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相关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有100多家。
    
     【持证登记开业】
    
     《劳动保障咨询服务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获得者可以去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成立相关的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机构。成立公司形式的,应具备3名持证者;采取事务所形式的,应具备2名持证者。
    
     中介机构应具有不少于15平方米的经营场所以及必备的通讯、电脑等必要办公设施,以及符合工商登记规定的其它条件;在经营场所显著处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标准以及服务规范等;应当建立、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规范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中介机构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互助共济,以共同推动本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处理与客户的交易行为,在营业执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以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等手段欺诈客户,或者故意夸大业务优势诋毁竞争对手。
    
     【实施规范服务】
    
     劳动保障咨询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包括: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关于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劳动人事管理事务等咨询;代为起草单位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文本、薪酬福利和补充保险方案、员工培训计划,以及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务;为用人单位代办招聘、录用和退工手续、社会保险登记和变更手续等日常事务。
    
     在咨询服务中,从业人员应当根据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准确解答相关事宜,为客户完成相关项目;并有责任向客户讲明,在委托事宜进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觉促进社会稳定、促进就业、促进规范用工,从而推进《劳动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规范实施。
    
     在接受委托项目时,应当与客户就服务事项、范围、期限等内容,签订委托协议;为客户保守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相关信息,服务终结后仍负有保密义务;应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与职业道德的修养,全面提升自身素质,进而创建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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