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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工欠薪”症结在制度滞后

中国的“民工欠薪”指民工被拖欠薪酬。目前这个问题愈来愈严重,已经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并且日益朝向冲突尖锐化方向发展,非常值得高度关注。
    
     早前一段时期,拖欠民工薪酬的主要是中国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为了炫耀“政绩”,不惜大兴土木,大搞政府办公大楼之类的楼堂馆所,富丽堂皇,“打肿脸充胖子”。
    
     温家宝总理察访四川农村,受理了农妇所告“御状”之后,中央限期纠正“欠薪风”,各级地方政府拖欠民工薪酬状况有所改善。但是,“民工欠薪”问题这个“空心葫芦”,按下一头又翘起另一头。如今愈演愈烈的“民工欠薪”,欠债人主要是那些缺德的大大小小的企业主和包工头,甚至是政府部门。
    
     如果遇上欠债人良知尚未泯灭,民工尚有一线讨薪希望。到目前为止,中国媒体所披露的最令人“宽慰”的讨薪新闻,恐怕是十月十一日《人民日报》报道的新闻﹕山东菏泽巨野县的三十六名民工因为讨不到欠薪的现金,被迫含泪吃了他们平生第一顿“豪华”午餐。一次西式自助餐花去了民工们应得薪金中的两千五百元,每个民工被迫消费约七十元人民币。原因是拖欠着十几万元民工薪酬的欠债人,在躲无可躲之下,只支付了其所属酒店一张价值五千元但不能兑换成现金的消费卡。
    
     不知有多少身为家长的民工,因为吃了这顿饭,无法凑足孩子的学费,导致孩子辍学。因此,这些民工边吃边掉泪,心里在流血。泪水和着饭菜咽,试问可知是甚么滋味﹖
    
     但是,相比之下,有更多民工的遭遇更惨。十月二十四日,一天之内,“天子脚下”的北京市,发生民工讨薪遭人殴打事件,共有二十四名民工被铁管打伤送院﹔辽宁省沈阳市有七名农民工因为长期追讨仍然无法讨回工钱,感到走投无路,竟然寻短见,一起服安眠药自杀。
    
     相对于这些势单力薄的小群体民工,在珠江三角洲的一些工厂,庞大民工队伍就日益显示出群体的抗争优势。上月初,深圳一间中港合资电子厂的三千多名员工集体罢工,堵塞深圳交通大动脉,造成轰动的社会反响。
    
     再往前回溯半年,今年四月在东莞一家鞋厂发生火爆的劳资冲突,据报其五个分厂有四个被砸,对厂房、设备造成了重大破坏,此事件发生在号称全球最大的电子生产中心之一的东莞,令人震惊。
    
     东莞市法院日前判处参与暴力抗议工厂拖欠工资的五名民工坐班房,囚期三年半以下不等。这个个案的处理能否充分体现公正原则,且另作别论。换一个角度看,这个判例能否促使当地工厂的劳资关系回归正常轨道﹖值得深入探究。
    
     工人们的暴力行动造成了破坏,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更应该看到,这次集体的非理性的发泄,是对工厂、对机器、对老板以及对生产流水线劳动折磨的一次报复。这是西方社会工业化初期也是屡见不鲜的事。这些暴力行动的背后,则是工人们因工资削减而对生存的担忧,是劳资关系的制度性不平等,是劳资矛盾解决渠道的不畅,是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功能性缺位……所有这些,都是促使工人们发生暴力抗议行为的深层社会根源。
    
     当然,地方政府官员之所以会患上恐资“软骨症”,主要是缘于对“政绩”的畸形追求。他们不愿冒得罪投资方的风险,宁可尽可能地控制低廉和听话的劳动力,以此确保地区gdp的发展。
    
     但值得官员警醒的是,七名农民工服药自杀,已经造成了家庭惨剧﹔东莞鞋厂工人闹事,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工厂生产﹔深圳数千民工占道罢工,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由欠薪引发的频密劳资纠纷,不仅愈来愈严重地对社会生产力造成破坏,从长远来看,民工群体对雇主、对政府、对社会的积怨不断加深,更将成为危害社会的重大隐患。
    
     尽管中央政府三令五申,欠薪现象仍然愈演愈烈,社会劳动保障机制中保护弱势群体的机能尚不够完善,国家职能部门的保护力度不足,相关法律的不够健全和执行政策相当不力等等,都集中暴露出国家相关制度滞后的弊端。
    
     当务之急,显然就是要从完善和落实国家法规制度着手,尽快立法,统筹解决民工劳动资质认定、民工劳动合约认定、民工工资管理条例等等实际问题,使民工劳动市场管理迅速走上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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