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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初涉职场被忽悠?》后续

《毕业生初涉职场被忽悠?》一文刊出后,用工单位有关人士来电说,小金反映的情况有失实之处。
    
     该单位出具的一份资料显示,单位2005年见习员工的年薪超过25000元,其中按月发放的16000元,奖金9000多元。这样,见习员工的月工资超过了应聘时单位承诺的2000元,而不是小金反映的月工资仅600元。
    
     小金之所以会产生工资只有600元的误解,除了他与用工单位沟通不够外,可能还有其对工资组成理解上的偏差。根据原国家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关于培训的事情,用人单位解释说,他们并没有事先作出相关承诺,即使培训,也是要等新招聘人员都到位后才统一安排。
    
     昨晚,当事双方告知记者,此事经双方协商已得到妥善解决。小金对他的误解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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