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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确定今年就业工作预期目标

经济建设与促进就业比冀双飞
    
     “60 60 2.3%”、“19 17 5 10”,随着本市今年就业工作预期目标的确定,这些看似平常的数字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作为预期指标,将使大家耳熟能详。
    
     记者日前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今年就业工作预期目标,简称为“60 60 2.3%”、“19 17 5 10”。“60 60 2.3%”即: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到60%以上;加大“4050”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力度,帮助5万名“4050”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再就业率达到6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3%以内。“19 17 5 10”即:新增城镇就业19万人;促进17万失业人员就业;继续实行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登记制度,拓展就业渠道,研究制定促进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帮助5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就业;继续实施第二期“三年三十万”社区就业岗位开发计划,开发、置换10万个社区就业岗位。另外,将深入实施社区公益性就业托底制度,使“4050”失业人员中经认定的就业特困人员95%以上得到安置。
    
     据了解,今年,市劳动保障局将通过围绕经济建设把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强管理与服务,提高来京务工人员有序化流动程度等措施,将全年就业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在围绕经济建设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这一举措中,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指出,在试点基础上,印发《关于实施经济建设与促进就业“三同时”制度的通知》,推广好的经验,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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