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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工特种大病互助险年内推出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本市(北京)正着手准备于今年推出“在职职工特种大病互助合作保险”,该险种是包括癌症、败血症、尿毒症等9种住院大病重病在内的互助保险。同时会议透露,北京将在3到5年的时间内,构建包括女职工、退休职工、在职职工的大病住院、门诊在内完整的职工医疗互助体系。
    
     据介绍,本市目前参加医保职工人数为115万人,而多数人面临看病难,特别是抵御大病风险能力不足的问题。推出在职职工特种大病互助合作保险是为了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形成有效衔接。职工的一般疾病可以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互助险得到解决。但是,一些特殊的大病由于治疗费用过高,而大额互助险是有封顶的,所以花费很大的特殊大病还不能完全使职工得到救助。为此,在工会系统的范畴内推出了大病互助险。
    
     据透露,在职职工特种大病互助合作保险险种正在评估和测算中,预计今年6月左右开始在全市工会职工中自愿推行,参保职工3年总缴费金额估计仅为60至70元。此外在今后1至2年内,北京市还将推出退休职工住院大病互助保险;3至5年内,北京市在职职工门诊保险、退休职工门诊互助保险也将陆续推出。在此基础上,北京市还将建立起针对因大病而带来就医困难的职工医疗救助体系,给予职工一定的生活补助;建立劳模等特殊职工群体医疗互助体系。
    
     由于预计将在今年6月份开始实施特殊大病互助险,这个新的险种如何参加无疑是很多职工关心的问题,而与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不同,特殊大病互助险还有其特殊性。劳动法专家左祥琦认为,首先,特殊大病互助险的参保应该是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职工本人的意见,特别是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职工,不能强迫他们参加这个险种,单位也不必搞“一刀切”;其次,因为这个险种是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推出的,所以属于工会的范畴,这个险种是以工会系统为参险系统。最后这个险种是区别于商业保险的,它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例如保费的测算,就完全没有考虑利润,只计算是否足够支付职工的保险赔付,而整个保险的运营过程也是依托工会系统,成本也可以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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