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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市火爆,就业歧视有恃无恐

专家呼吁用法律规范企业用人自主权
    
     时值求职高峰,沪上各人才招聘市场人头攒动。记者采访一些招聘会发现,一些企业开出与个人工作能力无关的限制条件,如“身高1.60米以上”、“限本地户口”、“男士优先”等等,令求职者大呼“不公平”。
    
     “这些限制条件其实是就业歧视。”智联招聘网的高级职业顾问郝健告诉记者,所谓就业歧视,是指条件相近的求职者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受与个人工作能力无关因素的影响,不能够享有与他人平等的就业机会,导致平等就业权受侵害的现象。它主要是指因性别、年龄、地域、所受教育状况等方面的不同而给予的不平等待遇。
    
     沪上某高校机械专业的大四学生小施是各大招聘会的常客,简历投了50多份,回音却寥寥。“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都要求有工作经验,但我们学生充其量只有实习经历,他们又不认可。”小施一脸无奈。一位工作三年的师兄告诉他,有些企业为节省培训费用,喜欢招聘“熟练工”,对那些没有工作经历的“菜鸟”兴趣不大。小施告诉记者,比起外地来沪同学,他还算幸运。他的一位室友投了近百份简历,都被用人单位以“限本地户口”为由拒之门外。
    
     在人才招聘会上,还有很多单位对求职者的外貌、身高等提出要求。来沪求职的刘萧体型偏胖,身高才1.56米,虽然拥有硕士学历,却屡屡被拒。“有些企业连招聘行政人员都要求身高1.60米以上,且要求气质、外貌俱佳,身材姣好。而这些要求和职位本身并没有多大关系。”
    
     记者了解到,各种就业歧视中,对女性的歧视尤其突出。在前不久本市举行的一场女性专场招聘会上,某外企招募总裁秘书一职时,明确要求“已婚且育有子女”。招聘人员的解释是:如果招聘未婚员工,今后还要为她安排婚假、产假,招已婚已育妇女则没有这类后顾之忧。
    
     复旦大学的胡女士今年博士毕业,应聘的四五家高校无一有回音,和她同班的男生却早已接到面试通知,这让她十分纳闷:自己业务能力强,且已结婚生子,35岁正当科研攻关的黄金期,为何还是得不到高校的青睐?打电话过去询问,招聘单位的理由很简单:“女性科研后劲不足。”
    
     市场竞争越是激烈,就业歧视越是严重。面对求职者的质疑,一些招聘企业的回答是:“这么多人求职,干嘛不抬高门槛呢?”“我们是生产企业,就是要多招熟练工,难道还招生手不成?那不是把自己变成培训学校,为别人做嫁衣吗?”
    
     对此,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虽然我国《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都有相关禁止就业歧视的条文,但基本上还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另外,就业歧视在中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按照“法无规定不禁止”的原则,在当前用人单位各种就业歧视行为中,除“性别歧视”外,其他如“经验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户籍歧视”、“健康歧视”、“学历歧视”等都不属于违法行为。
    
     上海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市人大代表卢汉龙教授表示,当前反对就业歧视,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从法律上规范企业用人自主权,强化企业“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培训”等社会责任观念。他建议本市立法机构应考虑在全国率先制定《反歧视性雇佣(招工)条例》,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在法律框架内双向选择,在全社会营造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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