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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规定职工安置费不能抵扣

补偿金越高,可职工又拿不到手里时,收购企业的人越占便宜,因为职工的补偿金都压在净资产当中了。一旦企业经营亏损,到头来,职工就会两手空空。
       
     各界议论纷纷的国有企业mbo(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问题终于有了结论。4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与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已经建立或政府已经明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的地区,可以探索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禁止向管理层转让。
       
     谈及这个《暂行规定》,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示,“其中,关于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将职工安置费等有关费用从净资产中抵扣;不得以各种名义压低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要求,是这个规定的重点内容。”
       
     结合这个最新推出的政策,记者就国企产权转让中职工有哪些担心、应如何看待产权转让等问题采访了部分职工及专家。
       
     职工:补偿金要拿到手里
       
     河北省一家中型钢铁企业的职工郭利最近比较烦,他说,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对自己的安置处理。可职工一提出要拿到安置费,企业就说,净资产负债率较高,以现有的净资产来支付职工身份转换经济补偿金十分困难,补偿金只能放在企业里去经营。郭利说:“这不是把风险推给职工了吗?我们希望企业净资产转让变现时,给职工一次付清全部现金。”
       
     据了解,在改制企业中像郭师傅一样有这种感受的职工很多,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将职工安置费等有关费用从净资产中抵扣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指,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资产评估时将净资产价格压得很低,然后针对着这评估后的净资产又对职工说:这当中不仅有一部分是给你们的补偿金而且补偿金的数额还会提高,职工听了很高兴。但企业又表示,补偿金拿不到手里。
       
     对此,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分析说:“实际上,职工的补偿金越高,而又拿不到手里时,那么,收购企业的人越占便宜,因为职工的补偿金都压在净资产当中了。一旦企业经营亏损,到头来,职工就会两手空空。”
       
     专家:防止暗箱操作
       
     那么,怎样才能让职工的补偿金拿到手里呢?专家建议,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和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职工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专家还建议,如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控股企业,企业可以从净资产中提取离退休人员和提前5年退养的内退职工需企业支付的有关费用,由改制企业在银行设专户,专款专用。另外,当地政府收取的出让金及土地租金,对困难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返还。
       
     “中小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有其特殊性,管理层作为公司的内部人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经济和信息优势。这是防止出现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要害所在。”首都经贸大学刘纪鹏教授说。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所副所长张文魁说:“信息披露不充分,最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就像左手跟右手的交易,比较容易操纵资产评估作价,成交过程以及以后价款的支付问题也比较多。”
       
     国资委:违规操作有告必究
       
     专家指出,主要问题是在国有股股东缺位的情况下,国企高管千方百计压低收购价格降低收购成本,贱卖国有资产;操纵企业利润分配,不按时还款;通过非法交易或关联交易赚取收益,甚至与信托机构沆瀣一气恶意收购;隐匿扭曲应披露的信息以逃避监管。
       
     据介绍,一些企业在国有产权转让中损害投资人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引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一些地方甚至出现内外勾结、违规审批、隐匿转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违纪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对于已进行转让的企业,如果发现问题或职工有意见,各地国资机构有责任清查处理。换句话说,就是“有告必究”。李荣融对怎样处理产权转让中违规操作的企业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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