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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求职者遭遇三大陷阱

记者从海口市劳动就业局获悉,海口就业市场整体存在着“僧多粥少”的现象,虽然每年能提供2万多个就业岗位,但却有10多万人去竞争,就业人员和就业岗位比例极不协调。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用人单位惟利是图,开始在录用员工上大做文章,使求职者遭遇“三大陷阱”。
    
     陷阱一频繁招聘不付工资
    
     这主要是一些规模较小的个体单位,如饭店、茶馆等。这种现象尤其在年头岁尾人员就业的高峰期尤为突出。这些单位认为,人有的是,不怕没有人干。于是,企业以试用的名义招聘员工,但不支付工资,大部分应聘人员干5~7天后就会被老板以各种理由炒掉,而后再重新招人。
    
     记者在海口市华海路了解到,某中档饭店在这方面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今年前两个月该饭店开业后,招了辞,辞了又招,两个月竟然连续招了12次人,这些被录用员工少的干三五天,多的干七八天。饭店两个月没有支付员工一分钱工资,仅此一项就节省了5000多元的开支。
    
     还有一家用人单位,也在这方面打主意。如,一个文员每月的工资应在800元左右,可试用期间(一般为三个月)只发500~600元。文员属于竞争较激烈的岗位,应聘者很多,试用期一过,员工就会被炒鱿鱼,而企业又开始重新招聘。
    
     陷阱二巧立名目收取押金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劳动者押金。但一些用人单位却变着法,巧立名目收取务工者押金。
    
     这种现象以服务行业居多,如酒店、大型美容店、婚纱摄影、商场等。这些用人单位以统一着装的名义,收取就业者服装费,金额一般在300~500元之间,收据开的也是服装费,让你无懈可击。而员工在单位干的时间长了,衣服旧了、破了,用人单位就会把押金扣掉。
    
     记者在海口市金龙路某酒店了解到,凡进入酒店工作的人员都要交纳500元的服装押金。没有钱的,也要先交200元以上,上班后每个月扣100元,直至扣到500元。员工们每违反酒店规定一次,便扣10~50元的罚款。这样,员工在离开酒店时,扣除服装折旧费和违反规定的罚款外,押金已所剩无几。
    
     陷阱三加班加点提高强度
    
     很多就业者因就业心切,忽视了对自我合法权益的保护,给一些用人单位增加劳动强度提供了可乘之机。
    
     这些用人单位利用就业者急于就业的心理,接收就业者时含糊其辞,对劳动时间、劳动强度不作明确规定,加之一些就业者自我防范意识差,因此而陷入用人单位的陷阱。
    
     劳动法规定,每个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为8个小时,8小时以外即为加班,加班要有加班费。据记者对一些用人单位了解,海口市绝大部分单位在加班费的问题上,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不少单位在员工的试用期过后,也不与就业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员工的作业时间每天都在10个小时左右,有些员工一个月也休息不上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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