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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另类的学历歧视

24岁的女勤杂工许桂英在最近的深圳市公务员招考中,以同职位笔试和面试综合第一的成绩,从60多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随后有媒体提出疑问:招考公告不是说明自考生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吗?为什么许桂英可以?(据12月15日《南方日报》报道)
    
     许桂英是广东韶关人,1999年从一所中专学校毕业后来到深圳,在宝安区交通局从事清洁等内勤工作。2001年她考取了广东省委党校宝安分校经济管理专业的自考大专,今年拿到毕业证书。在公务员考试中,她的笔试成绩为65.75分,面试成绩为85.34分,综合成绩77.50分,名列同职位60多名报考者首位。
    
     以勤杂工的身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公务员招考中胜出,这实在是一件可喜的事情,它启示人们:谁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命运——而这正是一个公平的社会所需要的!往往我们的媒体会对这种现象大加赞美的。而这一次,却开始怀疑努力者的合法性了。老实说,委实让人看不懂。
    
     当然,媒体的质疑还是有其道理的。在这次招考公告里,有这样的详细规定:“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而报考人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和在职党校学历的则不能报考。”既然规定了这样的准入条件,却有人例外,于是成了媒体质疑的理由。对此,深圳市人事局回答:“本次公务员招考实行的是‘先考后审’的方式,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考生的干扰。如果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并侥幸经过了资格初审,市人事局仍将有最终的终审权,做到严格控制把关。”
    
     一切都符合制度,一切都合乎规定。但是这样的回答却让人很是担心:是不是说笔试面试综合第一成绩的勤杂工许桂英还是进入不了公务员队伍,仅仅因为她是自考生,而不是全日制院校毕业的“标准大专生”?
    
     应该看到,深圳市“先考后审”的方式其实是更有利于选拔人才的,这种方式应该摒弃一切人为的障碍,“不拘一格降人才”。然而,六种学历不得报考的规定又恰恰与此相违背。媒体与其质疑许桂英的资格问题,为什么不质疑这种资格规定的合理性?
    
     个人成才有多种方式,既然我们千军万马过“高考”独木桥的成才方式屡受诟病,既然自学考试是为人才成长开辟的另一条为社会所公认的通道,而且自学考试的严谨性、先进性为国际所公认(在目前国外所承认的我国大学文凭中,自学考试的文凭赫然与北大、清华并列),那为什么还要歧视这种文凭?
    
     也许因为一些电大、业大、函授和在职党校在授予学历的过程中不够严谨,使得招考者索性一刀切:“非全日制高校学历一律免谈”,但是,必须警惕的是:切不可造成新的学历歧视,这不仅和当前社会追求公平公正的潮流不符,也和党中央倡导的“不拘一格”的新人才观格格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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