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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保障务工人员利益

深圳市日前通过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来保障务工人员利益,使外来务工人员有了相对稳定的收入,劳动关系更加稳定。
    
     日前,深圳市的装饰行业进入销售旺季,企业雇佣的员工多了,但劳动争议比以前却少了许多。这要归功于三年前,深圳市装饰行业工会与企业签订的工资集体
     协议。协议规定:固定人员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2000元,临时人员日平均工资不得低于60元,并对支付方式、加班报酬做出相应规定,打消了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顾虑。
    
     装饰行业工人刘伯银:“这个工程完工后48小时,工资发到我们手上。我们这样就什么问题、什么后顾之忧都解决了。”
    
     深圳市某装饰公司负责人刘海宁:“工资协议的签订对我们企业是有约束,但同时对我们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引进人才也有积极的作用。”
    
     目前,深圳市已经有1100多家单位签订了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几乎覆盖所有行业。
    
     深圳市总工会主席张宝琴:“工资是职工的最大经济利益,通过签订工资协议,可以保障职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还可以为职工争取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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