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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名员工讨要劳动合同

日前,大连某大型购物超市的388名营业员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其既无劳动合同又无社会保险。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秦广莅表示,大连市部分超市企业存在与营业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劳动保障部门将对此在大连市范围内开展摸底调查。
    
     大连某大型购物超市营业员、20岁的大连人小孙说:“我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也不知道应该与谁签。没有社会保险,我心里没底,真不知道明天怎么办。”
    
     包括小孙在内,该超市388名员工于去年年底给大连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写了一封举报信。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超市现有职工570人,其中劳动合同工仅为182人。据该超市人力资源部部长证实,其余388人正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的员工。
    
     该超市表示,自2004年3月1日,该超市与一家叫大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劳务员工归该“中心”所有,在日常管理上由超市负责。在录取劳务人员时,超市已明确告知不再支付保险费用,国家规定的各种福利均包含在工资内。
    
     而“中心”则辩称“由于多种原因”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心”表示,员工在未办理转正手续前属于临时工,各种保险含在工资中,待办理正式手续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秦广莅说,举报的388名超市员工都是由“中心”代替该超市招聘并派到超市中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用工之日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中心”属于用人单位,所以应由它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秦广莅表示,当初劳务公司是作为减轻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负担而成立的,而如今部分劳务公司却蜕变成坑害求职者的陷阱。“劳务公司必须负责为招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再派到企业中去。“中心”采取违法手段,不与其招聘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388名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样的劳务公司很多,我们正在调查。”秦广莅计算了一下,该超市的388名员工,年养老保险就应缴纳60多万元,再加上其他保险,“中心”一年就逃避缴纳了100多万元钱。
    
     秦广莅说,除了大连的外商独资或合资的超市外,超市为营业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只占20%。秦广莅表示,今年劳动保障部门将与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劳务公司执行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排查。秦广莅说:“我们想借此次大规模调查来规范各劳务公司,并告诉市民,劳务公司不是劳动局办的。我们将以此警示某些劳务公司不要再违反法律、坑害求职者,并提高广大劳动者的维权意识。”
    
     记者从大连市工商企业咨询服务中心了解到: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为市内四区提供劳务的劳务公司一共有24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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