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动合同 - 勿随意签代理协议

勿随意签代理协议

张先生在职介所内看到一份企业招工启事要招一名市场推广员,月薪1600元,如果拉到业务的话,再进行提成。张先生被公司接受了,双方签署了一个委托代理协议书。
    
     但张先生跑了几个月没有介绍成一个客户,公司也没有给他开过一分钱。公司的理由是,他没完成工作指标。
    
     张先生到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评理,却得到了两个不同的结论,一方说应该支付工资,一方认为不应该。
    
     华政劳动法律服务中心律师认为,虽然代理协议不是劳动关系,但是这种代理形式中包含了劳动关系,抛开提成业务不说,张先生为此付出的劳动也应该支付报酬。法院正在促成双方调解解决。
    
     点评
    
     劳动者不要轻易与用工单位签订代理协议,要尽量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可以更名正言顺地享受《劳动法》的保护,处理纠纷也方便。
    



劳动合同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动合同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