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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还存在试用期?如何维权?

问:
    
     1用人单位在面试笔试之后培训期间是否算试用期?
    
     2培训是否可以收培训费?
    
     3底薪在试用期是否是有无劳动成果都应发放?
    
     4底薪应如何界定?
    
     我接受一周培训,收了培训费之后苦干好几天因为没有拉来客户被开除了。这属于欺骗行为吗?应该向那里投诉呢?
    
     解答:
    
     1、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该规定,试用期限应当是劳动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试用期。
    
     2、《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职业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劳动者违约时培训费的赔偿,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约定劳动者违约时负担的培训费和赔偿金的标准,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
    
     《企业职工培训规定》中规定,由企业出资(有支付货币凭证)对职工进行文化技术业务培训的,当该职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已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培训合同执行;因培训费用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因此,关于培训费用的支付问题,可以由劳动者支付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支付,但由劳动者支付的,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无权要求劳动者就培训费用进行补偿。
    
     3、《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该规定,你和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无论是否完成任务,至少都应当支付不少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4、所谓底薪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基本工作报酬,但底薪的数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关于因劳动产生的纠纷,如果公司有违法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关提交劳动争议申请。
    
     劳动争议申请的时效为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权益受损之日起六十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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