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成功创业网 - 劳动合同 - 工作前三年不许怀孕?

工作前三年不许怀孕?

日前,王小姐致电本报反映,她在与某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后,该单位负责人要求她在工作的前3年内不得怀孕。王小姐认为,虽然现在提倡晚婚晚育,但被要求在工作的前几年不得怀孕毕竟与自愿不怀孕是两回事,她觉得很不理解。
    
     记者调查怀孕也要规定年限
    
     接到王小姐的投诉后,记者就这一现象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目前,确实有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女职员时有一些附带的条件,其中有一条就是要求女职员在工作的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一些企业在招聘女职员时甚至规定5年内不得怀孕,理由是生育、抚养子女需离岗,影响其在企业工作的连续性,增加了工作单位的成本支出。
    
     据一些业内人士透露,要求女职员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已成为某些公司不成文的规定。有些公司虽未对此作硬性的规定,但一旦怀孕的女职员由于生育而离岗,她的升职、加薪都将受到极大的影响,这也使得大部分女职员被迫将生育计划一拖再拖。
    
     职场女性限制条件颇烦人
    
     王小姐在电话中说,她一直认为应该先立业再成家,晚婚晚育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工作合同里有这一条规定,她觉得很不理解。
    
     对于这种“×年内不得怀孕”的规定,也有不少人持赞成态度。在某外企工作的孙小姐说,她今年刚走出学校,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做好自己的工作,其他的事情还没有想太多。对于这一规定,她说:“这可能对那些已经结婚的年轻女性来说影响较大。”
    
     专家说法法律上属无效规定
    
     四川省妇联权益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企业硬性规定女性就业后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怀孕,那么,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是属于无效的。企业虽然有用工自主权,但必须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前提之下。
    
     用人单位是无权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性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签署此类协议,求职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 成功创业网

成功创业网·劳动合同 © 2006 - 2011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