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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与公司解除合同

新浦读者赵女士来电询问:她在一家公司上班1年多了,工资一直被拖欠,因此她想到别处求职,要求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将拖欠她的工资一次性发放给她。公司以她违反当初签订的合同(工作3年)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现在该怎么办?
    
     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赵女士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是正确的。如果公司不同意,赵女士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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