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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劳动合同前,应该了解用人单位的哪些情况?

白领大都具有较的学历和很强的工作能力,而且大都非常自信。在白领的心目中,除非找到真正的伯乐,否则一旦用人单位不能满足自身的要求,不能发挥自身的能量,白领就会义无反顾的离开,寻找新的方向。因此白领的最大特点是“哪里有食飞哪里”,也就是所谓的“鸟式就业”。
    
     这种就业方式可以实现白领与不同用人单位之间的多次双向选择,从而实现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但是双向选择的风险也是很大的,每个用人单位都会作出诱人的许诺,但并不是每个单位都会实现它。而且各个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也不相同,其外在的表现很有可能与内在的管理状况并不符合。因此对于白领来说,每换一家单位可以说都是一次新的冒险。如何才能降低风险呢?
    
     白领在更换工作单位之前,应该尽量去了解新的用人单位的情况。不仅要了解用人单位的资信和经营情况,更重要的是,要了解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规章制度是书面的,容易看到,劳动条件对于白领来说,不光是办公条件的好坏,还包括工作的时间长短,工资的支付,社会保险的缴纳情况等。例如,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有没有超过标准工时?用人单位是不是经常要求加班?加班时是否按规定向员工付给加班费?用人单位的工资是不是及时支付的?有没有按规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从这些情况中可以得知这个用人单位是否遵守了劳动法。一个重视管理、着眼于长期发展的企业不会计较于少交一点社会保险费等眼前的小利,而是会努力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员工在工作之余没有后顾之忧。
    
     有些情况,应聘者可以自行收集,有些情况用人单位有义务向应聘者说明。根据《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在上海市,向应聘者说明情况已经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隐瞒或者作不实的说明。这是白领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的知情权。需特别注意的是这是一项权利,白领们应当主动行使,而不能被动等待用人单位主动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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